第361章(1 / 2)
所以看到最后,于准才会长叹了一口气。
“虽然这女子却有杀人的动机,看案件经过,的确也有重大嫌疑,但毕竟没有实证,这般妄加重刑甚至无证判罪,实在是置律法于不顾,草菅人命!”
于准颇为气愤,“若都以嫌疑定罪而枉顾证据,那这天下那有什么天理公道?这案子是不是冤案尚不可定论,但这判罪的县令却是有罪!”
胤礽听过于准的见解,倒是对他颇为欣赏。
于准愤愤于那女子被无证定罪,而并非那女子是否真的杀了人。
司法公正便该重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轻易断罪,更何况是死罪。
那女子是否真的为夫报仇杀人了,不是靠动机靠嫌疑就能认定的,必须得拿得出证据来,否则便是枉顾刑律。
于准的关注点或许不同于世俗,但却很有一个判官该有的素质。
“你可曾科考?”
胤礽有了几分惜才之年,于是开口问道。
于准有些涩然:“草民天资愚钝,文章上并不精通,故而走不通科考之路。祖父说等我能出师了,便叫我做荫生,补一个外任小官,治一方水土。”
科举入仕是文人正途,中举之人会入翰林,选拔优异者或进内阁或进六部,前途最为平顺;
而像是于准这样的封疆大吏之后,不走科举走荫生也可以,只是荫生补官入不得京城,只能外任,做个知州知县之类的小官,想要入六部,就要看考核的情况了。
于准是向往刑部的,但他有自知之明,故而如今一直在做为一方父母官的准备,这刑名一项,亦是重点。
于成龙教育子孙严格,若不能得他考核通过,便只能继续留在家中进学,或是做个教书先生,也算是造福百姓。
孙子一辈中,唯有于准很得于成龙看重,所以才会叫他来陪伴胤礽出行,也是想让他有机会在胤礽面前挂个名号,以便将来仕途平顺。
胤礽暗暗记下于准的名字,却没有提其他,即便他觉得于准会是个好官,但既然于成龙还不让于准出师,那必然有其深意,他也不急于一时。
今日出游的目的地依旧是秦淮河畔,但却不是酒楼花船,而是夫子庙。
江宁府原是明初旧都,而秦淮河畔的夫子庙便是当年的国子学,如今改建成了上元、江宁两县的县学。
于准便曾在这里读书,故而十分熟悉,县学的门房认识他,便不曾阻拦,叫他带着胤礽等人直接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