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节(2 / 2)
【懂了懂了!】
【路总还真是律法专家啊……他怎么什么都懂啊!】
【……】
看到直播间氛围一片良好。
张翔也是继续开始下一个案例普法。
“如果张三去嫖娼。”
“但是他一贯的行事风格,永远都是享受服务,但拒绝付钱。”
“最后经过查明,张三前后累计嫖娼三十次,期间挨过几十次打,但从来没给过钱。”
“在这里,我们假设张三每次嫖娼约定的价格是两千块,三十次,合计六万块。”
“那么问题来了。”
“张三的这种行为,构不构成诈骗罪?”
【这妥妥的诈骗了吧?】
【是不是诈骗?这个路总门清啊!】
【哈哈哈……对于是否构成诈骗这一块,我泽可太懂了,他最有发言权了!】
【……】
看到网友们的弹幕。
路泽也是不由得笑了笑。
“大家注意了,我国法律所保护的财产,是有一定的价值判断的,必须要合法合规的财产。”
“而性交易所产生的的利益,是不合法的。”
“也就是说,张三并不构成诈骗罪。”
【好家伙……这就是传说中的白嫖?】
【没毛病,玩完不给钱,就不算嫖了!】
【不对啊……上次我听说有人偷了毒品,为什么会构成盗窃罪?毒品不是也不合法合规吗?】
【……】
“我看到评论席有朋友们提到偷毒品会构成盗窃罪。”
路泽继续普法道。
“这一点要注意了,毒品是要上交的。”
“你盗窃毒品,就等于是盗窃公家的毒品,所以就构成盗窃罪。”
“而性工作者不需要上交。”
“两者在利益的价值判断上,是有所区别的。”
。
张三啊张三,你可太会玩了吧
“说到这里,我还要讲下后续。”
一旁的张翔接着话茬道。
“被揍了几十次之后。”
“张三嫖娼的时候改变了策略,从拒绝付钱变成了使用冥币付钱。”
“正面清清楚楚地印着几个大字。”
“天地银行冥币。”
“对方当场气炸了,反手报警。”
“两人被一起送往警局接受调查。”
“请问张三的行为,构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卧槽……这位张三是谁的部将?为何如此勇猛?】
【白嫖就算了,居然还妄图使用假币来欺骗妹子?】
【这位张三属实是白嫖界的顶级人才了,他花样可真多啊。】
【用冥币付款,性质太恶劣了,这妥妥的构成使用假币的罪名了吧?】
【……】
在直播间里观众的呼喊下。
≈lt;div style=≈ot;text-align:center;≈ot;≈gt;
≈lt;script≈gt;read_xia();≈lt;/script≈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