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节(1 / 2)
“说是张三和赵四,一同从路过一条小河。”
“河里有个年轻人在游泳,张三和赵四两人闲极无聊。”
“就一人往河里扔了一个鞭炮。”
“其中有一个鞭炮在水中炸响了。”
“年轻人受到惊吓,当场被吓到腿脚抽筋溺死。”
“大家认为,在本案中,张三和赵四有没有过失?”
【这必然有啊!】
【干这种事,如果是在村里,怕是家里祖坟都要被刨出来。】
【这两人不是闲极无聊,是作死!】
【……】
“我看评论里大家都猜到了,当然有过失。”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三和赵四找律师进行辩护。”
“大家认为专业的律师会怎么辩护?”
【问路总啊!路总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大律师!】
【泽,快说……你到底还有多少牛逼的身份?】
【……】
看到网友们的评论。
张翔也是把目光转向了路泽。
路泽点点头,随后回应道。
“如果是专业的律师,在有疑问时,就必须要做有利于行为人的推理。”
“律师会询问张三,你好好回忆一下,当时鞭炮响了几响?”
“张三说,他印象中只听到一声。”
“那你印象中是否记得到底是谁的鞭炮响了?”
“张三回答……不知道。”
“因为他确实不知道到底是谁的鞭炮响了。”
“同样的问题给到赵四。”
“赵四自然也会给出相同的回答。”
“那么在这个案子里,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鞭炮响了两声。”
“既然鞭炮只响了一声。”
“那么究竟是谁的鞭炮在响?”
“根本无法给出准确的结论。”
“两人在主观上有过失。”
“但在客观上没有证据。”
“主客观不统一。”
“而过失犯罪是不惩罚未遂的。
“在无法证明谁的鞭炮导致受害者死亡,谁是未遂者的情况下。”
【卧槽……还能这样?】
【那这样的话……这两个人不就真成了法外狂徒了?】
【好家伙……这就是懂法的力量吗?能把硬生生地辩护成无罪?】
【这是被张三和赵四找到bug 了!】
【难道就让这两人逍遥法外?】
【……】
“我看到有观众说两人就这么逍遥法外了。”
路泽笑道。
“当然不是!”
“我们可以利用民法对这两人进行处罚。”
“因为两人涉及共同侵权行为。”
“如果非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就一定要调查清楚当时到底是谁的鞭炮响了。”
“这是为了保证客观事实的公正性。”
【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