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1 / 2)
这句话,是我?的父亲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也是我?对你说的第一句话。
……
警方和检方在网上发布了联合公告,将儿童幸福之家失火案和陶某某意外死亡案的情况进行了通告,并且专门?为了少年犯陈某发布了一条公告,澄清了他的所?有嫌疑。
同时,警方和检方的公关部也在一起将之前?带有陈平信息的帖子进行删除处理,尤其是带着陈平照片的内容,将彻底删除。
幸好,互联网的记忆很?短暂,而?且,他们也被厉娟的行为所?震撼,转而?集中讨论起了厉娟。
楚孑看着,替陈平感到开心的同时,也感到了一丝无?奈。
似乎网友们还是那一套逻辑,只?是讨论的对象从陈平变成了厉娟而?已?。
不过,楚孑也不是什么圣母。
讨论一个可?以说是罪大恶极的人,总比讨论一个无?辜的少年要好得多。
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同时,他也没闲着,从另一个角度,一个大家有些因为厉娟而?忽视了的角度,发布了几?条视频。
那就?是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未成年犯(这是一个比“少年犯”更加准确的词汇)保护的内容。
作为历史区up,他当然还是从我?国建国之后立法的层面,以及每一个关键时间节点的转变而?制作的内容。
我?国的法律建设似乎一直以来都相对比较落后,但这也是社会在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有很?多领域没有被考虑进去?。
但好在,只?要关注到了某一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是政策就?会迅速完善起来,甚至比一些发达国家的流程走得还有迅速、完善一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在1991年9月4日第一次被通过的,并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最初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保护了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等权利。
它虽然不够完善,但相对来说在基本层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
而?因为社会变迁不断加快,未成年人的阅历水平层次在不断提高?,并且多了很?多新的领域,比如网络等等,《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在不断地修改并完善,于2006年再次进行了大面积的修订,这就?是我?国现如今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