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2 / 2)
第一句话就是问离婚协议,简昱舟不悦地蹙眉头,和煦的面容覆上一层阴霾。
“吃完早餐再说。”
林峤在房间窝了一整天,简想让她下楼放放风,洗漱完二话不说抱起她就往楼下走。
她象征性挣扎了两下,装作被逼无奈一脸憋屈的模样。
等明天身上不那么酸软了,万里挑一的峤峤再也不受这种该死的屈辱。
她暗暗起誓。
用餐接近尾声,简昱舟状似漫不经心地问:“离婚程序里有调解环节,关于离婚理由,想好怎么答了吗?”
有调解这一步吗?林峤不太肯定。
就算有吧。
她搁下刀叉,擦了擦嘴角,“性格不合。”
性格不合,不伤害任何一方的自尊,不怪乎电视剧和小说里的主人公们喜欢用性格不合宣告一段亲密关系走到终点。
怎料简昱舟却不同意,“这不是理由。”
“严格来说你我性格互补,十分适配,在这件事之前一直相处得很愉快,至于依据,我在非洲时告诉过你——”
“在脱离外界纷扰的封闭环境,时间被迫放慢,当只有彼此在身边,随着时间推移,优点会无限缩小,而缺点会不断放大,如果还能彼此忍受,相安无事度过两个月的时光,则说明从性格契合度来说,双方很合适在一起过一辈子。”
林峤:“只是应付调解员的话术,不用太较真,口径统一就行。”
简昱舟慢条斯理,也搁下餐具,看向她的目光认真专注,“我说过以后不骗你。”
“昨晚就骗了……”林峤嘀咕。
简昱舟听不清,但从她压低眼睑回避他的视线、腮帮子不满的鼓起、字含在嘴里嘟嘟囔囔等一些列欲盖弥彰的小动作,大抵能猜到她在嘀咕什么。
吐槽完,林峤若无其事抬起头,“说辞是对调解员说的,要骗也是骗调解员,在不伤害第三人的前提下撒个小慌就能省去麻烦,何乐而不为?”
简昱舟给出的解释是——
“在我这里,不骗的含义包括:第一,不直接欺骗被承诺人;第二,事关被承诺人,若非万不得已,不主动制造谎言。”
林峤有点懵,“什么叫不主动制造谎言?”
简昱好心替她翻译,“用‘性格不合’几个模糊笼统的字概括离婚缘由,是不符合事实情况的托词,即是撒谎,而撒谎的主观动机仅仅因为不想说实话,而非万不得已。”
这是什么顶级理解?
不是应该怎么省事儿怎么来,怎么减少不必要的询问和等待怎么来么?他们撒他们的谎,调解员又不会少块肉、少挣一毛钱。
林峤瞠目结舌,抽了抽嘴角。
然后听男人补充了句,“应当向调解人员如实陈述离婚动机,以及不可调和的矛盾点。”
不等她捋顺,又说,“离婚由你提出,理应由你向我告知必须离婚的理由,当然,理由可以捏造,只要让我信服即可,如此我向调解人员陈情时就不存在‘骗’的负罪感。”
一通云里雾里的发言把林峤绕晕了。
她捋了半天才捋出点头绪。
大概意思就是说……
“性格不合”这个理由无法说服他,而他又不愿意向调解员说谎。
搞明白这一层意思,林峤再次陷入沉思。
简昱舟也不催她,静心等着。
“都要离婚了,你不用恪守‘以后不骗我’的承诺。”男人不愿意骗调解员这事儿多少有点死脑筋,林峤想把他掰正,转念一想拿到离婚证就彻底一拍两散了,懒得管。
未来他不知道会娶谁,傻子才替其他女人调教老公。
“我简昱舟许诺的事情,从无更改。”这一刻,男人眼底透出坚定的锋芒,令人尤为动容,林峤不禁怔了怔。
简昱舟坚持要讨一个既能说服他,又能说服调解员的离婚理由。
林峤拗不过,都走到离婚这一步了也不好向人家撒娇卖萌蒙混过关,只能绞尽脑汁想借口。
于是……
“我厌烦你了,你也厌烦我了,感情破裂,无法挽回。”
“你厌烦我是事实,但我对你还保持新鲜感,短期内不会厌烦,感情并不算彻底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
“……”
“你有暴力倾向,经常害我伤痕累累,三天两头出不了门。”
“亲热时造成的爱痕,在调解人员看来是夫妻恩爱的表现,放在任何人身上也都会这么认为,并且我没有暴力倾向,从未动手打过妻子。”
“……”
“我有暴力倾向,有前科,因为打人进过派出所,现在烦透你了,控制不住想揍你,诅咒你出门被车撞、想毒死你、考虑过趁你熟睡砍断你的脖子。”
“派出所没有你的案底,俞风川也没有做伤残鉴定,所以前科之说不存在,再者,你不会舍得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