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 / 2)
“要不要给你哥留点?”吴小春问。
姜丽云道:“妈,我买的鸡,为什么要给他吃,也没见他买鸡回来给我们吃。”
姜利海交的工资确实比她多,但他每个月从家里拿粮食去厂里换饭票却不干农活,对家里的贡献没比她多。
听姜丽云这么说,吴小春也就不开口了。
四分之一只鸡其实挺少的,姜丽云觉得自己能一顿干掉。
但她还是从自己那份里留出一个鸡腿,打算给冯易带去。
冯易真的太瘦了。
鸡腿
姜丽云上辈子被谢祖根开车撞到瘫痪的时候,手上虽然有些存款,但不多,连给自己治伤都不够。
那会儿,冯易把他在外面打工赚的钱全都拿了出来给她交医药费,还到处借钱给她治病。
等她出院的时候,冯易已经债台高筑。
可即便如此,冯易还是会买鸡炖了给她补身体。
吃饭的时候,他自己啃骨头,把鸡腿鸡翅还有鸡身上肉多的地方,全留给她和她那个白眼狼儿子。
姜丽云想到从前种种,愈发想见冯易。
也是巧了,她还没走到砖瓦厂,就看到了等在路边的冯易。
“丽云姐!”冯易看到姜丽云,立刻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姜丽云觉得他有点可爱,有点想捏捏他的脸,再亲一口。
自己好像有点为老不羞……姜丽云到底啥也没干。
再等几年吧,等冯易长大点再说。
“冯易,我给你带了个鸡腿,你吃吧。”姜丽云把手上的搪瓷杯递给冯易。
冯易愣住,炒鸡蛋就算了,姜丽云竟然给他吃鸡腿?
“丽云姐,你自己吃吧。”冯易连忙开口。
姜丽云把搪瓷杯塞他手里:“我吃过了,这是留给你的。”
这一塞,姜丽云才发现,冯易的比她大两号,手指又细又长,就是看着很粗糙,上面满是老茧。
她那个白眼狼儿子,长到十九岁连家务都没干过几次……跟她儿子比起来,从小就要干活的冯易真的太可怜了。
还有读书这事儿。
冯易没有正经上过学,户口本上的学历,写的是文盲或半文盲。
他们这些生活在农村,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大部分都是读过几年书的,虽然上初中的少之又少,但小学毕业还是没问题的。
她小学后面几年没读,但去参加了考试,户口本上的学历写着小学。
村里跟她差不多年纪的人里,只有少数人没有上过学,冯易是其中之一。
但冯易靠着跟着她去学校听课学会了很多字,读书看东西完全没有问题。
后来她那个白眼狼儿子成绩不好,冯易还提前自学,给这个孩子讲课,硬是将小学初中的数学学了个大概。
她后期接国外的单子,冯易为了帮她甚至还把英语给学了,就是不太会说,只会写——当时他们主要用邮件跟人交流。
要是冯易有机会读书,这会儿说不定已经考上大学。
不过这个年代,让人可惜的也不止冯易,她要是有机会读书,应该也不差。
还有她哥……
那时候他们村每年能考上初中,可以去镇上读初中的,也就一两个人,姜利海就考上了。
他去了镇上之后,考试还总是第一名。
但他们家给不起学费,姜利海不仅欠着学校学费,还连买纸笔的钱都没有,再加上他身上长跳蚤之类的问题……
镇上的学生总是取笑他,他的语文老师也不喜欢他。
那时候教室里出现一个臭虫,老师直接说是他引来的,还总以他是农村来的有经验为理由,让他去打扫厕所。
姜利海读了一年就不愿意去读了。
他的数学老师很喜欢他,来他们家找了他好几回,想让他回去读书,他死活不愿意。
其实也是因为姜利海读过初中,后来姜丽萍才坚持要去读。
类似的被欺负的事情,姜丽萍自然也遇到了,但她跟自尊心很强的姜利海不一样,为了过好日子她豁得出去。
姜丽萍不仅不把别人的找碴当回事,还装可怜交了个厉害的男朋友。
她顺利读完了初中,在学校的时候过得还挺滋润。
可惜她成绩不好,没考上中专,读高中的话……他们家实在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