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 / 2)
姜丽云洗完衣服回到家,见姜丽萍已经回来了,她父亲则坐在门口摘毛豆荚。
毛豆就是没成熟的黄豆,可以连着豆荚一起水煮,也可以剥出豆子做菜。
姜丽云去世的时候,她的父亲已经去世很久了。
她母亲去世后,她父亲愈发寡言少语,没几年就跟着没了。
今年,她父亲算实岁,已经五十五岁,他头发花白,嘴里没什么牙齿,瞧着已经完完全全是个老人。
在她年少时,一直觉得五十岁的人,就已经老了,死了都正常。
但从八十年代开始,大家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很多这个时候她眼里的“老人”,之后二三十年都没什么变化,村里很多跟她母亲差不多年纪的人,在她去世的时候,都还好好活着。
她的父亲和母亲都去世太早了,以至于没享到什么福。
姜丽云询问自己的父亲:“爸,你今天买了什么菜?”
姜父小时候摔断腿没得到医治,就成了个瘸子。
那年头的孩子本来就没个正经名字,他瘸了之后,大家开始叫他姜瘸子,叫着叫着,这就成了他的名字。
后来新中国成立,这名字还被写到户口本上。
至于姜母,她是春天出生的,姓吴,叫吴小春,村里人都叫她“小春”。
姜瘸子见二女儿问自己,咧嘴一笑:“我买了一块豆腐,切了半斤猪肉。”
听到“豆腐”两个字,姜丽云没忍住笑了笑:“我去做菜。”她爸去镇上买菜,必买的就是豆腐。
她大哥结婚之后,家里不好只吃地里蔬菜,她爸就天天去买菜,偏又买不起肉,就每天打一块豆腐回家。
她那个大嫂因为这件事还闹过,说是见了豆腐就想吐。
但这真的没办法,这年头肉还是奢侈品,他们家吃不起。
她上辈子愿意嫁给谢祖根,就有谢家伙食好的缘故。
常年吃不饱吃不好的人,对食物,尤其是对肉的渴求,是一直能吃饱吃好的人难以想象的。
她上辈子刚嫁去谢家的时候,见谢家天天有荤菜,一度觉得这是再好不过的日子,以至于浑身上下充满了劲儿,再多的活儿都愿意干。
后来离婚自己开了小吃店,手上有了钱,她更是天天吃肉,米饭一顿要吃两大碗。
别看她现在挺瘦的,被谢祖根撞瘫痪的时候,差不多有一百四十斤,要不是冯易力气大,都照顾不了她。
刚重生就有肉吃,还挺好的。
姜丽云掂了掂手上的猪肉,又去看那些蔬菜,琢磨等下要做的菜。
这时节地里菜蔬很多,姜丽萍一点不客气,弄回来不少。
姜瘸子在剥的黄豆就是她弄回来的,原本是她在剥,后来看到姜瘸子回来,她就说上面有刺毛虫,让姜瘸子帮她剥。
这会儿见到姜丽云,她又道:“丽云,你帮我把芋艿刮一下,我不会。”
这会儿芋艿刚长成,拿来炖肉红烧都是很好吃的。
这东西是实打实的碳水,姜丽云重生前都是拿来当饭吃的,但这时候的人都拿它做菜,这样的话,就要把皮刮掉。
农村人一般都是用镰刀来刮,这是需要一定技术的,这也就算了,有些人刮芋头的时候,手还会痒。
这样的活儿,姜丽萍自然不愿意干。
姜丽云道:“不用刮,姐,你拿回去整个蒸熟,之后剥了皮再做菜就行了。”她懒得帮姜丽萍刮芋头。
“还能这样?”姜丽萍问。
“能。不刮皮的话,芋头可以放很久,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姜丽云道。
这样做确实是可以的,不过农村人还是习惯先刮皮。
姜丽萍不再多话,开始收拾那些蔬菜。
她婆婆得知她要回娘家,话里话外说农村的菜新鲜,还说现在的芋头和番薯好吃……这不就是暗示她要拿点菜回去?
姜丽云又道:“姐,我要做饭了,你给我烧火。”
姜丽萍道:“让妈给你烧吧。”
“妈身体不好。”姜丽云道,直视姜丽萍。
姜丽萍对上姜丽云的目光,讪讪地笑了一声,去灶台后坐着烧火了。
姜丽云又好气又好笑。
她父母是没脾气的,她哥哥姐姐小毛病不少,但也都欺软怕硬。
长此以往,她也就习惯了在家里做主。
姜丽萍一边烧火,一边跟姜丽云说镇上的事情,说她平日里吃什么穿什么,话里话外全是炫耀。
姜丽云跟姜丽萍算不上多亲密,但她们到底是亲姐妹,姜丽萍出嫁前,两人一直是睡一张床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大哥都是跟她们住一个屋的,姜丽萍长到十四岁开始发育了,她大哥才搬去了她爸妈房间住——他们家总共就三间屋,一间拿来做饭吃饭,剩下的两间则当卧室用。
说着说着,姜丽萍从火塘里拿出铁质的烧火棍,对姜丽云道:“丽云,你要不要烫头发?我给你烫,保管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