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2 / 2)
虽然她要编写的只是农书,这在儒学治国的当代,似乎并非主流。但著书立说,终究意义非凡。
程灵如果能够在任上将一部足够具有代表性的农书完成,她今后的道路,不说完全坦途,也必定不再是寻常人物能够撼动的了。
杨林紧张得不行,程灵却道:“无妨,册子中所记录的一切,我都熟记于心,绝不会忘,回去再写一遍就是。”
“可是,可是这是师傅您著书的初本啊!”杨林急忙说完,又连忙去翻他们的行李担子。
他飞快从行李担子中翻出一本千字文,甚至都顾不上师徒尊卑了,只赶紧就将这本千字文往程灵手上塞。
“师傅,您要赠回礼,这本千字文倒是更适合徐小郎君。”
孬娃儿也姓徐,至于他娘被称为徐娘子,那只是因为嫁人以后大家都忘了她的本姓,徐娘子叫成了习惯,她原本叫什么倒是没人知道了。
孬娃儿愣愣地看着程灵,程灵接了那本千字文,沉吟片刻将自己的随笔本收回挎包,然后将千字文递给孬娃儿。
她伸手轻抚孩子头顶,道:“徐小郎君,你的心意我收下了,这本千字文便是回礼。希冀你有朝一日,识文断字,同风而起。”
孬娃儿懵懵懂懂地收了书本,鬓边凌乱的碎发被程灵抚顺。
一颗种子种下,期待终有一日,他经受雨露浇灌,成长为苍翠大树。
唢呐一响,山路渐深
晓树村的村口,程灵转身要走。
人群的后方却冲出来两个人,前头的老者正是房郎中。
“程郎君,程郎君!”房郎中扬着手,急急忙忙喊,“等等,等等!小老儿与你同路,咱们一块走吧!”
在他身后,小厮长鸣紧紧跟着。
程灵转过身,看了他们一眼道:“老先生,你那护卫呢?不等他了?”
房郎中早先在村子里停留不走,就是因为他的护卫受了重伤,挪动不得。
他们一行三人寄住在孙里正家,房郎中除了给银钱做报酬,平常还会在村里走动,帮村民们看一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
房郎中尤其还喜欢跟村里的小孩子混在一处,他年纪不小,胡子一把,却居然还有些童心。
不过从程灵等人来了以后,他就不爱跟孩童们混了,相反,他喜欢上了跟在程灵身边。
程灵上山考察气候与水土的时候,本来就要带上一些村民,多他一个也不多,因此房郎中要跟,程灵也从不阻止。
直到今日决定要离开晓树村,房郎中先还遗憾道:“可惜我那护卫伤势未愈,不便行动,不然老夫倒是要与程郎君同路。小老儿我,与程郎君也是难得投缘啊。”
程灵道:“聚散也是缘,今日一别,他朝未尝不能再会,老先生不必遗憾。”
结果那边两人才单独作别过呢,这头房郎中又追了上来。
房郎中跑得气喘吁吁的,呵呵笑道:“我家传光说了,他在村子里再养养,等养好以后自去庸州城,到时候咱们再重聚不迟。”
就此,程灵带人离开了,连带着房郎中也带着小厮长鸣一同离开了。
热闹了数日的晓树村,便仿佛又在瞬息间回归了从前的荒僻与平静。
不过,有些东西终究还是不同了。
村里最近多了一个热点话题:你家种山药了吗?
这个话题的热度想来必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再到不久的将来,话题可能还会有诸多衍生,比如:
你家山药长得怎么样?
你家开了几亩地?
你家挑水困难不?
甚至更长远一点,可能还会有:你家山药长山蛋子了吗?你家山药准备开挖了吗?你家山药找到买家了吗?你家山药买了几多银钱?
等等等等,那个将来,即便会有波折,需要付出艰辛,等待的过程也必然会充满了忐忑,但又一定是伴随着光明与希望的。
现如今,村里的另一个热点话题则是:孬娃儿,你得了贵人赠的书本,那书,你能看得明白吗?
书啊,那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孬娃儿本来也只是普普通通一个泥腿子家的小娃,可是,从他伸手接过程灵赠送的那本《千字文》起,他的命运就仿佛是被笼罩上了另一层难以言述的光环。
那是书啊!
程郎君“他”为何不送别个,专送孬娃儿?
真就只是为了那一篓子破破烂烂的小鱼干吗?
别逗了,怎么可能!
真正的原因,肯定是因为孬娃儿他有着超出于常人的资质吧。
晓树村的孙里正颤抖着腿脚走过来,强忍激动对孬娃儿说:“好孩子,这个书,你给、给大爷爷看看好不好?”
孬娃儿有些不舍,但还是听话地准备要递过书本。
结果孙里正那伸出的手才刚摸到书本的边角,却又自个儿缩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