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页(1 / 2)
江霁同意了。
恰好那个时候又是清明,他们一起去看了沈知瑜。
在宋添添离开后,江霁坐在沈知瑜的墓边很久,就到了太阳落山,夜幕降临。
喜欢吗?
喜欢沈知瑜吗?
是喜欢吧,要不然每次有人提及喜欢或者心动,我怎么会一下就想到了她呢?
男生也好,女生也罢,没有人可以跟她相比,没有人可以夺走沈知瑜在我心中的位置。
或许在那两年多的相处中,我就喜欢上了你,但是我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了这份情感。
沈知瑜,我用两年的时光爱上了你。
但是我却用了大半辈子的光阴去忘记你,一直到我六七十岁以后我才发现“忘记你”这一件事,我似乎从未开始着手。
既然忘不掉你,那就再去见见你吧。
既然现实不可能,那就梦境吧。
我记得高中课堂上数学老师有说过,如果圆周率π有被算尽的一天,那么就说明时间逆转的公式是存在的,那么就说明我们现在的科技可以让我们回到过去……
所以,我资助了两个团队。
一个为我编织一场梦的团队。
一个为我去算尽π、去找到时间逆转公式的团队。
只可惜第二个团队的实验似乎一直都是失败的,而我的寿命也快走到尽头了。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在想如果哪一天第二个团队真的成功了的话,我一定会回到过去,我会穿上三中的校服,我会再次拥抱你,我会跟你说一句我喜欢你。
这场绝无仅有的梦里,我甚至还梦到我娶了你。
梦境之中,是高楼大厦,是现在我一百二十岁所看到的新时代,我看到你手捧鲜花嫁给了我。
在你生日的时候,我对你的祝福语是希望你不要受到疼痛。
因为我心里知道,你在离世的那一刻,一定很疼很疼,疼到痛不欲生,不能呼吸,最终将人奉献给了河水。
我果然,最讨厌你受到疼痛了。
江霁心想。
万里无云,阳光正好。
江霁坐在自动轮椅上,平静的瞧着眼前飞来飞去、嬉笑打闹的孩子们。
沈惜之跟着江霁来到了地面上一处至今尚未被拆锁的学校这里。
这所学校是qn市里唯一所未被拆除的古老学校。
自从三中荒废,江霁就把它买下来了,一直没有将它拆除建城高楼大厦。
也许是太久无人居住的,又没什么人打理,里面的建筑早已深了一层又一层的灰,草坪荒芜,跑道暗淡,一看就是个旧建筑。
这一带冷清了很多,几乎都没什么人经过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