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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重访德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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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班恩双手插兜,站在堪萨斯大街和戴尔特雷街交叉的拐角上,看着计程车走远了。他想尽力忘掉午饭时大家做出的危险决定。却怎么也忘不掉,总是想起从比尔的幸运喜饼里爬出来的那只灰黑的苍蝇,脉纹清晰的翅膀耷拉在背上。他想到自己的成功,来转移注意力,但是过不了5分钟他就又想起了那只苍蝇。

我只是想要证明一下,他想,那仅仅是数学统计意义上的,与良心道德无关。房屋的建筑要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可以用公式来表达;公式就一定要得到证明。可是半个小时前所发生的一切又如何解释呢?

算了吧,他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你无法证明它,那就由它去吧。

一个很好的建议,但问题是他无法接受这样的建议。他想起在冰雪封冻的运河上见到干尸之后,他的生活还是照样继续。他知道不管那个差点掳去他的生命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他的生活都没有丝毫的变化。一切就那么自然地融进了他的生命。他们天生相信有一个无形的世界,相信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他们决不会让这个世界停止下来。10点钟发生的任何巨变都不能让他们在午饭时少吃一两个面包。

但是等你长大了,一切都变了。你无法将所发生的一切自然地融进你的生活。就像小猫用脚爪扒拉线球,你的思想总是回到那上面直到最后,要么被逼疯,要么脑子一片空白,无法行动。

如果发生那样的事,班恩想,它就捉住我了。我们所有的人。

他沿着堪萨斯大街走着,不知自己向何处去。突然想到:我们用那块银币做什么了?

他还是想不起来。

那块银币,班恩贝弗莉用它救了你的命。你的所有人的特别是比尔的命。它差点撕开我的肚子,如果不是贝弗莉什么呢?她做了什么?那块银币如何就能起作用?她打退了它,我们一起帮助她。但是怎么打退它的呢?

他突然想起一个字,一个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却让他浑身紧张的字:chud。他低头看见人行道上好像有一只粉笔画的海龟。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旋转。他使劲眨眨眼睛,才看清原来是孩子们玩跳房子游戏时在地上画的方格。已经被小雨弄得模糊不清了。

chud。什么意思?

“不知道。”他大声说。他赶紧环顾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到他在自言自语。他转过堪萨斯大街,来到卡斯特罗大道。午饭时,他告诉别人班伦是德里淮一让他感到快乐的地方但是那不是真的。还有一个地方。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来到那个地方:德里公共图书馆。

他在那里站了有一两分钟,手还插在兜里。它一点没变,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喜欢它那充满矛盾的线条:坚固与纤巧、敦实与挺拔。这些矛盾使它不落俗套,令他油然而生一股喜爱之情。

他穿过图书馆的草坪,想去看一看那条将成人馆和儿童馆连为一体的玻璃通道。一点没变。站在柳树下,可以看得见里面来来往往的读者。曾经的快乐又汹涌而来,他真的忘记了聚餐结束时发生的一切。他记得小的时候,踩着齐腰深的积雪,踏着暮色来到这里,也同样是这些自相矛盾的特征吸引着他。

那边,离他不到40码远的地方,是一条灯火通明的通道。那是多么奇妙的景观啊。神奇的是那光与生命组成的闪闪发光的圆柱就像一条生命的通道,将两座漆黑的建筑连接在一起。神奇的是人们通过这里可以安然无恙地穿过黑暗的风雪,使他们看起来那么可爱、神圣。

带着这样一种悲喜交集的怀旧情结,班恩推开那扇包着铁皮的大门,走进宁静的图书馆中。当他置身于那柔和的灯光下,回忆的力量使他感到一阵晕眩。这种力量不是身体上的——不像砸在下巴上的一记重拳或者一记耳光,而更似那种奇怪的时光轮回的感觉。他从前也体会过这种感觉,但是从没有像这一次如此强烈,使他迷失了方向。

一时间,他就站在那里,感到自己完全迷失在时间的隧道里,不知自己的年龄是38还是11岁。

还是那样的宁静,偶尔传来几声低语。图书管理员在图书或者逾期通知单上盖戳发出略略的轻响。翻阅报纸、杂志的声音。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爱这里的光线,从高高的窗子斜射进来,令人困倦欲睡。

他走过磨得已经掉了色的油地毡,还像从前一样小心翼翼,生怕脚上的足球鞋发出怪响。通向书架顶层的旋转楼梯还在那里。但是他也看到那里已经多了一部小电梯。那使他感到些许轻松——打破了那令人窒息的怀旧情结。

他觉得自己像一个非法入侵者,来自异国的间谍。他一直盼望着图书管理员抬起头,看着他,用清晰洪亮的声音质问他,使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他的身上:“你!对,就是你!在这里做什么?这里没有你的事!你是局外人!你是过去的人!回到你来的地方去!现在就回去,不然我就叫警察了!”

他经过一段狭窄陡峭的铸铁楼梯,往儿童图书馆走去。发现自己又像儿时一样,抬起头,希望看到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子走下来。他还记得曾经在儿童图书馆呆呆地坐了足足20分钟,想象着他和贝弗莉结了婚,住在郊区的一所小屋,尽享生活的乐趣。班恩感到很有意思——现在长大了,还保留着这个习惯。

他缓步走过那道玻璃走廊。这里没一点变化。但是——那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又袭上来。在这种感觉面前他感到无助,但是这一次自己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在水里扑腾了半个小时,还是游不到岸边,隐隐感到一阵恐惧。

现在正是讲故事的时间。十几个孩子挤在一个角落,坐在小椅子上听得入迷。“是我,脾气粗暴的山羊比利,在你的桥上做了手脚。”

怎么可能是同一个故事?我能相信那只是巧合吗?因为我不会妈的,我就是不相信!“

我应该和谁聊一脚,他想,感到十分恐惧。麦克比尔某个人。难道具有某种力量将过去和现在订在一起,还是我的想象?我——看到借阅台,他的心停止了跳动,跟着又加快了速度。那张宣传海报如此简单、僵硬熟悉:请铭记宵禁时间晚7点德里警察局一刹那,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回到他的记忆里——像一道可怕的光一闪而过。德里有一种回声,死亡的回声。他们所能希望的一切就是那回声能有利于他们,使他们能活着逃回来。

“上帝啊!”他低声自语,不由自主地用手掌使劲搓了搓脸颊。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先生?”身边突然传过一个声音,把班恩吓了一跳。是图书管理员。看着她那友善又有几分怀疑的眼神,班恩想起了自己再不属于这里——他是小人国里的巨人。一个入侵者。

“不,谢谢。”他说,然后又毫无道理地加了一句:“我在找我的儿子,长得很壮实,有点儿像我。如果你看到他,麻烦您转告他爸爸在回家的路上来这里找过他。”

他穿过玻璃走廊回到成人馆,一时冲动,向借阅台走去但是今天下午他们应该听从自己的直觉。听从直觉,看自己会被带到哪里。

“我能为您做点儿什么?”丹纳女士问道。

“我想是,”班恩说“我是说,我希望如此。我想办一张借阅卡。”

“好的,”她说着拿出一张表格“您是德里居民吗?”

“现在不是了。”

“家庭住址?”

“乡村之星路2号,海明堡区,内布拉斯加州。区号59341。”

“这是个玩笑吧,汉斯科先生?”

“绝对不是。”

“你要搬到德里来吗?”

“没有想过。”

“来这里借书路很远啊,是吗?内布拉斯加州没有图书馆吗?”

“这只是感怀过去。”班恩说。他原以为对一个陌生人讲这些事情很难为情,但是他最后发现事情并非想象的那样。“我在德里长大,这是我第一次回到这里。我四处走走,看看这里的变化。突然想到从3岁到13岁,我曾经在这里度过大约10年的时光。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件事都想不起来了。我只是想留下一点童年的纪念。”

丹纳女士笑了。“我想那一定很美好。”她说。“您随便看看书,10到15分钟之后回来,我就会把您的卡片准备好的。”

班恩微微笑了笑。“我想得交一点钱吧。”

“您小的时候办过借阅卡吗?”

“当然办过。”班恩笑了。“除了朋友,我想借阅卡对我是最重要的了——”

“班恩,你能到这里来一下吗?”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像一把锋利的刀刺破图书馆的宁静。

他吓得转过身去。却没有看见一个认识的人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根本没有人抬头,没有人露出惊讶或不满的神情。

他又转回身,眼前的这个年轻的女人疑惑地看着他。

“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班恩笑着说“我觉得听到了什么声音。我想是时差综合症。您刚才说什么?”

“哦,是您在讲话。我是想说如果在您是本地居民的时候曾经办理过借阅卡,那么档案里就还有您的名字。”她说。“现在我们把资料都记在缩微胶片上。我想这和你小的时候有所不同。”

“是的,”他说“德里的许多地方都变了但是也还有许多事物保持着原样。”

“我查一查,给您办一张新卡。不收钱。”

“那太好了。”班恩说。他的“谢”字还没出口,那个声音又一次穿透了图书馆神圣的寂静,更响亮,透着险恶的快意:“上来,班恩!

快上来,你这个胖小子!这是你的生命,班恩汉斯科!“

班恩清清嗓子。“谢谢了。”他说。

“不用谢。”丹纳女士歪头看着他。“外面又热了吗?”

“有点儿,”他说“怎么了?”

“您——”

“班恩汉斯科干的!”那个尖利的声音从书架上传来。“班恩汉斯科杀了那些孩子!抓住他!抓住他!”

“——出汗了。”她说。

“是吗?”班恩傻乎乎地说。

“我马上就把这个办好。”她说。

“谢谢。”

班恩慢慢地走开了,心跳剧烈。是的,他在出汗。他抬头看见小丑潘尼瓦文正站在书架上,看着他。它脸上涂着白色的油彩。血红的嘴唇露出杀手般的冷笑。空洞洞的眼窝。一只手拿着一把气球,另一手拿着一本书。

不是它,班恩想。1985年暮春的一个下午我站在德里公共图书馆圆形大厅的中央。我是一个成年人,直面我童年的噩梦。直面它。

“上来,班恩,”播尼瓦艾喊着“我不会伤害你。我给你找了一本书!一本书和一个气球!快上来!”

班恩张开嘴,想要答复它。‘办果你以为我会上去,那你就疯了。“却突然意识到如果他真那样做,大家都会看着他,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想:“那个疯子是谁?”

“哦,我知道你不能回答,”潘尼瓦文咯咯地笑着“刚才差点把你懵住,是吧?‘请问,先生,您有罐头里的阿尔伯特王子吗?您有您最好还是把那个可怜的人放出来吧!请问,夫人,您的冰箱在跑吗?在跑?那么您还不赶紧追它去吗?”说完,站在楼梯平台上的那个小丑仰天大笑起来。那笑声像一群黑色的编幅在圆形大厅的屋顶上盘旋回响。班恩极力克制自己,才没有用手去捂耳朵。

“快上来,班恩。”潘尼瓦艾冲着下面喊着。“我们谈谈。你说怎么样?”

我不会上去的,班恩想。等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就不会想见我了。我们要杀了你。

小丑又阴阳怪气地笑起来。“杀了我?杀了我介突然传来理奇的声音,准确地说不是理奇的声音,而是它模仿小黑奴说话的声音:“别杀我,先生,我是一个好黑人,不要杀死我这样的黑孩子,干草堆!“说完又尖声笑个不停。

浑身颤抖,脸色苍白,班恩走过成人馆那狞笑不绝于耳的中心大厅。他站在一排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冰凉的手指胡乱翻着。

“这是你的一个机会,干草堆!”声音又从身后传来。“离开这个镇子。天黑之前就离开这个镇子。今晚我就去找你你、还有其他的人。你们年纪太大啦,阻止不了我的行动。班恩。你们都老了。老得什么也做不成,只会送了命。快滚吧,班恩。你今晚想看到这一切吗?”

他慢慢转过身,冰凉的双手还握着那本书。他不想看,但是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把他的下巴越抬越高,越抬越高。

小丑消失了。一个来自远古,脸如树根似的人形的东西站在那里。死神一般惨白的脸,紫红的眼睛。张开的大嘴露出满嘴的吉列刀片。好像是死神的迷宫,走错一步,你便会粉身碎骨。

“快滚!”它尖叫着,闭上下巴。黑红的鲜血从它嘴里洪水一般地倾泻而出。一块块被切掉的嘴唇掉在白色丝绸衬衫上,留下一道道血痕。

“斯坦利尤利斯死前看到了什么?”站在楼梯平台上的那个吸血鬼尖叫着,张开血盆大口,狂笑着。“他看到了什么?你也想看吗?

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什么?“又是一阵刺耳的笑声。班恩觉得自己就要尖叫出来了,鲜血像淋浴一样从楼梯平台上倾泻下来。有一滴滴在一位正在看报的老人的手上,顺着他的指缝流下去。他既看不见,也感觉不到。

班恩以为自己就要喊出来了,像一道深长的刀伤或者满嘴剃须刀片那么令人恐怖。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叫喊,而是用颤抖的、小的像在祈褥一样的声音说:“我们用它做成弹丸。我们把银币做成了弹丸。”

丹纳女士突然站在身边,充满关切地看着他。“您病了吗,汉斯科先生?我知道这么说很不礼貌,但是您看上去脸色很不好。如果您想躺一下的话,汉伦先生的办公室有一张小床。您可以——”

“不,谢谢,真的不用。”他现在并不想躺下,而是想尽快离开这里。他抬头看看楼梯平台。小丑已经消失了。吸血鬼也消失了。但是一只气球系在楼梯扶手上,上面写着:祝您日安!今晚你死定了!

丹纳女土递给他一张橘红色的小卡片,上面印着“德里公共图书馆”的字样。班恩感到非常好笑——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张成人图书馆的借阅卡。丹纳女士正把一本书放在那台记录图书借阅情况的扫描仪器上。班恩感到一种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快乐。这是那个小丑学小黑奴说话的时候,我随手从架子上抽下来的。25年了,我第一次从德里公共图书馆借书。我还不知道那书是什么名字。而且,我也不在乎。只要就让我离开这里吧,好吗?那就足够了。

“谢谢您。”他说着,把书夹在腋下。

“非常欢迎您的到来,汉斯科先生。您真的不需要吃一片阿司匹林吗?”

“真的不用。”他说——然后又有些犹豫。“您大概不认识斯塔瑞特夫人吧?她原来是儿童图书馆的负责人。”

“她去世了。”丹纳女士说。“3年前,中风。她那时还不算太老五十八九岁。”

“哦。”班恩感到心里空落落的。多年以后当你回到故园的时候,人们已经忘记了你,或者先你而去,或者掉光了头发和牙齿。你还发现有的人疯了。哦,活着真好。

“对不起,”她说“您很喜欢她,是吗?”

“所有的孩子都喜欢斯塔瑞特夫人。”班恩说。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快哭了。

“您——”

如果她再问我我是否真的没事,我就真的会哭了。或者大叫。或者做出别的什么事情。

“祝您日安,汉斯科先生。”

当然。因为今晚我就死了。

班恩朝大门走去,又回头看看左边书架上方的楼梯平台。气球还在那里飘着,但是那上面的字却变了:我杀了斯塔瑞特夫人!

——小丑潘尼瓦艾他扭过头,感觉自己的心跳剧烈。他赶紧走出图书馆。乌云已经散开,5月末温暖的阳光照下来,使草地更加清翠葱宠。班恩觉得心口有什么东西慢慢浮起,好像他已经把那承受不起的重担留在图书馆里了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不经意间抽出的那本书,不禁打了个寒战——推土机。为了躲避亨利一伙人,他跑进班伦的那一天曾经从图书馆借过这本书。封皮上还有亨利的大头皮鞋留下的脚印。

班恩颤抖着双手摸索着那本书,翻到封底。他明明看见图书馆已经采用了缩微胶片借出系统,但是书后还有一个小纸袋,里面塞着一张卡片。卡片的每一行都写著名字,后面还有图书管理员用戳子打上的归还日期。卡片的最后一行有他自己用铅笔一笔一划写的稚嫩的签名。

班恩汉斯科1958年7月9日“哦,上帝啊!”班恩低声说。他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似乎只有这一句能够表明他的心情。“哦,上帝,上帝啊!”他站在阳光里,突然想到其余的人会遇到什么事情呢。

2

艾迪在堪萨斯和卡苏巷交汇处的拐角下了车。卡苏巷向下延伸一英里多,突然变成碎石土路,缓缓延伸到班伦低地。他也搞不清为什么选这个地方下车;卡苏巷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在这一带他没有一个认识的人。

看着公共汽车慢慢驶远,他很怀疑自己到这里来到底要做什么,站在一个无名的小镇上的一个无名的街角。500英里之外,麦拉在为他担心,每日以泪洗面。他突然感到一阵晕眩,摸摸上衣口袋,才想起来自己把各种备用药品都留在了德里镇宾馆。幸好他随身带了几片阿司匹林,于是他干嚼了一片,沿着堪萨斯大街往前走,迷迷糊糊地想他可以去公共图书馆,或者去卡斯特罗大街。他的目标逐渐明确了:去百老汇西区,再看看那里维多利亚式的老房子。小的时候他常去那里——漫不经心地走过百老江西区,好像他要去别的地方似的。

那时萨莉家就在威产姆大街和百老汇西区交汇的路口上。还有格莉塔家。有一次他看见格莉塔一手拿着柠檬,一手拿着打担球的木褪,苗条漂亮(在9岁的艾迪眼里,她那晒得黝黑的肩膀也漂亮得不得了),正追着一个被打飞的球。那时他真的有点爱上格莉塔了。

对,他想着,便漫无目的地沿着堪萨斯大街往回走。我应该到百老汇西区,再看看那些老房子萨莉家、格莉塔家、希尔医生家。

图雷克兄弟家——提到这最后一个名字,他的思路一下子被打断了,因为他已经到了这里,正站在图雷克兄弟的卡车车库前。

“还在这里。”艾迪大声说着,笑了。

百老江西区的这座房子属于一对单身汉菲利普和托尼图雷克两兄弟。这可能是整条街上最可爱的一座房子,维多利亚中期的白色建筑,配上绿色的草坪和花圃。每年秋天他们的车道就要重新修补一次,所以看上去总是黑亮黑亮的,像面镜子。在房子的斜顶上立着一块块石板招牌是纯正的薄荷绿。人们总是在这里停下来,拍下那些与众不同的直很窗子。

这个卡车车库与图雷克兄弟的住宅就截然不同了,这是一座低矮的红砖房。有些地方的砖头已经又破又旧,脏兮兮的橘红色房屋,镶着一圈乌黑的底边。除了调度员办公室的一块圆形小床之外,所有的玻璃都无一例外地胜。调度员在日历上做了记录,由孩子们轮流把这扇窗子擦得一尘不染。谁若没有完成任务,绝对不能进入后面的停车场玩棒球。

这两兄弟尽量把车都停在房子后面远离停车场的地方,因为他们都是十足的棒球迷,也喜欢孩子们到这里来打棒球。菲利普亲自驾车,所以很少能见到他。但是托尼,一个粗胳膊、大肚子的男人,负责管理账目。一到夏天,他就总在那里,他的叫喊声几乎成了比赛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艾迪记得他从来不喊你的名字,一律都是“嗨,红毛,嗨,黄毛,嗨,四眼儿,嗨,小矬子”

艾迪忍不住笑了,走上前去突然他的笑容僵住了。那一排曾经井井有条的砖房如今一片黑暗、寂静。石缝中长着杂草,两旁的院子里没有一辆卡车只有一个锈迹斑斑的值班亭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图雷克兄弟破产了,他寻思着,很惊讶自己竟为此而感到分外悲伤好像有人死去了。现在他很庆幸自己没有走到百老汇西区。如果连图雷克兄弟都死了——他们似乎应该是长生不老的——那么他儿时喜欢走过的那条大街上会发生一些什么意想不到的变化呢?他一点都不想知道。他可不想看到格莉塔头发花白,身材臃肿的样子;还是离开这里比较好——比较安全。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么做,离开这里,这里没有我们的事。回到你曾经出生成长的地方就像练瑜咖功,把脚伸进嘴里,把自己吞下去,一点不剩;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高兴地发现那不可能托尼和菲利普遇到了什么事?

托尼也许得了心脏病,他实在太胖了,结果心脏停止了跳动。那菲利普呢?也许路上出了意外。艾迪也是吃这碗饭的,他很清楚开车路上的危险。老菲利普也许被撞断了肋骨,也许雨中驾车刹车失灵,一头撞进了天堂。

“哦,可恨时光如流水。”艾迪低低地叹了口气,竟然没有觉察到自己在自言自语。

既快乐又难过,艾迪沿着房子转过去,想看看小时候玩棒球的那块停车场。平底鞋踩在砾石铺就的小路上嘎吱作响。

停车场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这里已经不再有棒球赛了。这里已经看不出孩子们踩出的跑垒道,碎石小路上长着一块一块野草。摔碎的汽水瓶、啤酒瓶闪着光芒。惟一没变的就是停车场后面那道12英尺高、生满了铁锈的钢丝网眼栅栏。

那是本垒打区域,艾迪想着,双手插在口袋里,呆呆地站在刀年前曾是本垒的那块地方。他们把飞过栅栏,跳进班伦的球叫“自动驾驶”他不禁大笑起来,又紧张地看看四周,好像是一个鬼在那里大笑,而不是一个衣着体面的绅士,一个健壮得像健壮得像像

别胡说。艾茨。好像是理奇的声音。你的身体一点儿也不好,只是近几年来咳嗽得不太厉害了。是吧?

“是的,没错。”艾迪低声说着,踢着石子。

事实上,他只看到两个球飞出停车场后的栅栏,而且两个都是同一个孩子的击球:贝尔茨。哈金斯。贝尔茨长得膀阔腰圆,12岁时个头就有6英尺,体重达170磅。

艾迪看到贝尔茨击出的两个球简直是奇迹。第一个球没找回来,虽然一帮孩子在伸进班伦腹地的陡坡上来来回回找了半天。

但是第二个球找回来了。球是另外一个六年级孩子的,1958年春末夏初的那段日子一直用的都是那个球。结果,那再也不是红色针线缝在一起的白色小球;在它一路翻滚跳过外场的石子路时,擦破了表皮,沾了草汁,还划了几道口子。一个地方的缝线已经断开。艾迪知道一会儿就会有孩子拿来绝缘胶布,为那小球包扎一番,对付着还能用一个星期。

但是还没等到那一天,一个七年级的男孩向贝尔茨投出一个“变速球”贝尔茨算准了时间,用力一击,结果小球的表皮一下脱落开来,像一只白色的大飞蛾飘飘悠悠地落在地上。小球还是不断地上升、上升,一层一层剥落开来,飞过钢丝网眼栅栏,还在上升。未等小球落地,6个孩子就爬上栅栏。艾迪还记得托尼发疯似地,笑着叫道:“那个球都能飞出扬基体育馆了!你们听见没有?那个球肯定能飞出扬基体育馆!”最后一个孩子在小溪旁找到了只剩3英寸大,比网球还小的小球。

艾迪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从本垒走到投手上堆,又走到游击手活动的区域。站了一会儿,为这里的死寂感到震动。然后慢慢踱到栅栏边。那里生满铁锈,长满了爬行的蔓藤,但是总还在那里。从那里放眼望去,地面缓缓下降,树木绿得通服。班伦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丛林。

班伦。

听起来很不吉利,甚至有几分凶险。但是它在脑中引起的联想不是恣意蔓延的草木,而是无时不在移动的沙丘,裸露的岩石和一望无际的沙漠。班伦。麦克说他们都没有孩子。7个人,都没有小孩。

他透过锈迹斑斑的菱形网眼望着远方,听着堪萨斯大街上汽车驶过的声音和下面潺潺的流水声。他看到下面的溪水像镜子一样闪烁着光芒。竹林还在那里,一片惨白,在一片绿色的包裹中像是一块块霉菌。远处是肯塔斯基河两岸的沼泽地,据说那里有流沙。

我就是在那片乱草丛中度过童年最快乐的时光,这个想法使他浑身颤抖。

他刚要转身离去,突然看到顶端扣着铁盖子的水泥圆柱。那东西大概齐腰高,铁盖上还印着“德里公共工程局”的字样。走过去,你就能听到里面很深的地方传出嗡嗡的声音,一种机器声。

我们去过那里。8月末。我们爬下去,走进下水道,但是走过一段就不是下水道了。是是什么呢?

帕特里克霍克塞特趴在那里。跟亨利鲍尔斯有关,对吗?是的,我想是。还有——他突然转过身,朝那个废弃的停车场跑过去,不想再多看班伦一眼,不喜欢班伦在他脑中引起的联想。他想回家,回到麦拉身边。他不想待在这里。他

“接球,孩子!”

他应声回过身,看到一个球跃过栅栏,朝他这边飞过来。球落在碎石路上,弹起来。艾迪想也没想,伸出手,身手敏捷地接住了那个球。

他低头看着手里握的这个东西,顿觉浑身冰凉。刚才分明还是一个棒球,现在却变成一个细线连缀的小球,因为外面那层包皮已经被打掉了。正是飞过栅栏,消失在班伦的那个球。

哦,上帝,他想。哦,上帝,它在这里,它就在我身边——“下来玩玩,艾迪。”栅栏那边传过一个声音。艾迪有点害怕,听出那是贝尔茨,1958年8月在德里地下的坑道里被杀。贝尔茨本人正在挣扎着爬上栅栏那边的堤岸。

“它穿着纽约扬基队的细条队服,上面粘着树叶,染上了绿色。

它是贝尔茨,也是那个麻风病人,一个从潮湿的墓穴中爬出来的危险的动物,阴沉沉的脸上挂着一条一条的肌肉,一个眼窝空无一物,头发上蛆虫蠕动,一只手戴着长满苔踪的棒球手套,右手腐烂的手指抓住栅栏上的网眼。当他晃动栅栏的时候,艾迪听到一阵令他发疯的可怕的声响。

“那个球肯定能飞出扬基体育馆。”贝尔茨说着咧嘴一笑。一只白色、剧毒的癞蛤模蠕动着从它的嘴里掉出来,滚在地上。“你听到了没有?那个球肯定能飞出扬基体育馆!顺便问一下,艾迪,你想要口交吗?一次一毛钱。嗨,免费。”

贝尔茨的脸变了。那个像果冻一样的鼻头掉了,露出艾迪在梦里见到的那两条血红的通道。头发粗糙,梳在脑后,像蜘蛛网一样灰白。前额上腐烂的皮肤裂开了,露出粘满粘液的白骨。贝尔茨消失了,面前站着的是内伯特大街29号门廊下的那个怪物。

那东西嘴里念念有词,开始往栅栏上爬,在铁网上留下一片片碎肉。重压之下,栅栏嘎吱嘎吱叫个不停。所到之处爬行的蔓藤都变成了黑色。

艾迪的胸口一阵刺痛。他低头看到鲜血从小球的缝线中喷涌而出,滴在碎石路上,溅在他的鞋上。

他把球扔在地上,趔趄着倒退几步,瞪大了眼睛,在前襟上蹭了赠手上的鲜血。那个麻风病人已经爬上栅栏的顶端。它那可怕的头颅来回摆动,像是万圣节的南瓜灯。舌头吊着,有4英尺长,也许有6英尺,像毒蛇的舌头那样一伸一编。

一会儿在那里一会儿又消失了。

它没有消失得无影无踪,只不过假装消失了。但是艾迪听到了一个声音,证明它的存在:“砰”的一声,就像拔出香滨酒瓶塞的声音,是气流聚集在那个麻风病人所在的地方发出的声音。

他转身就跑,但是还没跑出10英尺远,就看见那座废弃的停车场的装卸间下的阴影里直挺挺地飞出4个影子。开始他还以为是编幅,尖叫着捂住脑袋。后来才看清楚是4块帆布——大孩子在这里玩的时候,用来当垒的帆布。

它们在空中静静地飞舞旋转,他不得不闪身才躲过一块。4块帆布拍起一阵尘土,落在原来的位置上:本垒、一垒、二垒、三垒。

艾迪气喘吁吁地跑过本垒,紧咬嘴唇,脸色煞白。

艾迪两腿无力,呻吟了一声,停在那里。从本垒到~垒的地面凸起来,好像下面有一只硕大的北美地鼠在飞快地打洞。那个东西爬到垒下,帆布就砰地一声飞上空中。一垒和二垒之间的土地开始隆起,二垒上的那块帆布也砰地一声飞上了天,还没落下来,那东西又跑到三垒,再跑回本垒。

本垒也拱起来,那个东西就砰地钻出地面,是托尼图雷克,脑壳上还挂着几块黑趣越的肉,白衬衫已经烂得一条一条的了。他从本垒的泥土里伸出上半身,像一条奇形怪状的虫子来回蠕动。

“打球的时候就不要怕喘不过气来。”托尼图雷克的声音坚定。

柬洱。“没关系,气管炎,我们会抓到你,你和你的朋友。我们一起来玩球!”

艾迪尖叫一声,踉跄着往后退。他的肩膀上搭着一只手。他想甩掉那只手。那只手紧紧地握着,又松开了。他回头看见格莉塔。她死了,半个脸没有了;蛆虫在剩下的那半边脸上爬来爬去,手里拿着一只绿色的气球。

艾迪倒退几步,双手掩面。它朝他走过来,鲜血滴在它的腿上,结成一个个污点。

他看见它身后最恐怖的一幕:帕特里克霍克塞特正从外场摇摇晃晃地向他走来,它也穿着纽约扬基队的队服。

艾迪拔腿就跑。格莉塔一把抓住他,撕破了他的衬衫,在他的衣领后洒下一道可怕的粘液。托尼图雷克也爬出地面。帕特里克也跌跌撞撞地走过来。艾迪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力气,拼命地跑开了。

他一边跑着,看见眼前浮着一行字,格莉塔拿着的那只气球上写着这样一行字:中央大街药店提醒您:哮喘药物可能致癌!

艾迪不停地向前跑,在麦卡森公园附近昏倒在地止。一群孩子躲开了他,因为他看上去像个酒鬼,也许得了什么可怕的病,甚至也许就是那个杀手。他们说要报警,但是最后还是没去。

3

贝弗莉从德里镇宾馆出来,漫不经心地走在梅恩大街上。她没有想自己要去哪里,而想起了那首小诗:你的秀发是冬天里的火焰,一月里的余火,我的。心在那里燃烧。

她想认为那是比尔写给她的情诗,那是很自然的不,她已经知道是谁写的。后来——在某个时候——作者不是向她承认了吗?是的,班思曾经对她坦白过,虽然他的爱就像她自己对比尔的爱一样深埋在心底。可爱的胖班思。

这段三角恋最后还是结束了,但是她始终想不起来是如何结束的。只记得班思承认是他写的那首情诗,她告诉比尔她爱他,永远爱他。而且不知是何原因,这两个爱情的自白救了他们所有人的性命他们?她想不起来了。这些记忆就像一座座小岛,实际上并不是小岛,而是伸出水面的珊瑚触角。每当你想潜到深处去看看其余的部分,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形象就介入进来:每年春天飞回新英格兰的白头翁。它们挤在电线上、树枝上、屋顶上,3月末的空气中部是它们唧唧喳喳的叫声。

我要回家,她闷闷不乐地想,但是还是继续往前走。

这个街区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少了几棵树。房子看上去有点儿俗气;到处是碎玻璃窗,好像比她小的时候还多。有的钉上了木板,有的还那么碎着。

她站在梅思南大街127号那套公寓前。还在这里。那剥落的白色墙皮现在变成了剥落的棕色墙皮,但是肯定错不了。

爸爸可能还住在这里,哦,是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决不会搬走的。走过去,贝弗莉。看看信箱。如果上面还写着“马什”那你就可以按响门铃,一会儿就能听到恢拉吸拉的拖鞋声,门就打开了,你就能看见他。去吧,贝弗莉,按响门铃,他就会出来的。他已经老了,满脸皱纹,剩下几颗黄牙。他会看着你说,啊是贝弗莉,贝弗莉回家来看老爸了,快进来贝弗莉。看到你可真高兴。我太高兴了,因为我一直为作担心,担心极了。

她沿着小路慢慢地走过去,崩裂的水泥路缝里长出的杂草拂着她的裤脚。她看看信箱。一楼——她的呼吸停止了——马什。

但是我不会敲门的。我不想见到他。我不会敲门的。

那是一个坚决的决定!一个决心打开通往充实、有益的一生的决定!她沿着这条路走回去!回到市中心!回到宾馆!收拾行李!叫辆的土!坐上飞机!成功地生活!幸福地死去!

她还是按响了门铃。听到那熟悉的“叮略”声从客厅里传出来。

寂静无声,没人。她站在门廊上,忐忑不安。

没人在家,她松了口气。现在我可以走了。

可是她又按响了门铃:叮步!没人回答。她想起班思写的那首小诗,想回忆起到底班思是在什么时候、怎么跟她坦白的,为什么。突然又想起那成千上万只白头翁,落在电线上、屋顶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我要走了。我已经按了两次门铃,足够了。

但是她又按了一次。

叮咚!这一次她听到有人走来,正是她想象中的那个声音:一双旧拖鞋疲惫地趿拉着。她紧张地看看四周,几乎想转身跑开。她能跑到这条水泥路的尽头,拐过街角,让她父亲以为是孩子们在搞恶作剧吗?

她长舒了一口气,控制着自己才没有笑出来。根本不是她父亲。

站在过道上正望着她的是一个70多岁的老妇人。美丽的长发几乎全白了,只露出金黄的几缕。无边眼镜后面一双湛蓝的眼睛,紫色的丝绸长裙虽然旧了但仍然显得很高雅,慈祥的脸上刻满了皱纹。

“什么事,小姐?”

“对不起。”贝弗莉说。她注意到那老妇人劲上戴着一枚浮雕项坠,好像是象牙的,镶着一道细细的金边。“我肯定是敲错门了。”或许是故意敲错的,她想。“我是想找马什家。”

“马什?”老妇人的额头布满了细细的皱纹。

“对,您——”这里没有姓马什的。“老妇人说。

“但是——”

“莫非你指的是艾尔文。马什,是吗?”

“正是!”贝弗莉说。“我父亲!”

那个老妇人抬手摸摸那个浮雕项坠,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悲哀。

“你们怎么就失去了联络呢?小姐。我,一个陌生人,真不愿——第一个告诉你这个消息,但是你父亲已经过世5年了。”

“但是门上”她又看了一眼,不禁低叫一声,感到有些迷惑。刚才她太激动,那么肯定她的老父亲一定还住在这里,结果把克尔什看成了马什。

“您认识我父亲吗?”

“不太熟。”克尔什太太说。贝弗莉又觉得想笑,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情绪变得这么反复无常?她也想不起来了——恐怕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吧。“他先我粗了一层的公寓。我们见过面,我来,他走,也就几天的工夫。他搬到洛瓦德巷去了。你知道那里吗广”知道。“贝弗莉说。离这里四个街区远的一条小巷,那里的房子更小、更破。

“我曾经在卡斯特罗大街市场上见过他,”克尔什太太说“洗衣店倒闭前,在那里也见过他。我们——姑娘,你脸色苍白,对不起。

进来我给你泡杯茶吧。“

“不,我不能。”贝弗莉无力地说,但实际上她真的感到很乏力。

她可以喝杯茶,在椅子上坐一会儿。

“你可以,你会的。”克尔什太太热情地说。“告诉你这么~个悲惨的消息,我只能做这么一点来弥补我的过失了。”

贝弗莉还没来得及推辞,就已经被领进了幽暗的门厅,走进曾经住过的家。这里现在看上去小了些,但是很安全——安全,她想着,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不同了。原来那张粉红色的小桌换成一张小圆桌,上面还摆着一瓶绢花。炉子虽小,但是烧得很旺。明亮的蓝色窗帘,窗外还摆着几盆花。油毡地板已被撤掉,露出木头的原色。

克尔什太太正在烧水,抬起头问她:“你在这里长大?”

“是的。”贝弗莉说。“但是现在大不一样了这么干净和整洁真太好了!”

“水还没开,你随便看看吧,小姐!”

“不,我怎么能——”

她还是看了。她父母的卧室现在是克尔什太太的卧室,变化很大。屋子里更明亮、更通风了。一只大大的雪松木箱上刻着r。g两个字母,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她的房间改成了缝纫室。一面墙上挂着耶稣像,另一面墙上挂着肯尼迪的画像。

最后她走进卫生间。

这里重新装饰成玫瑰红色,所有的东西都是新的。但是当她走进那个面盆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那个古老的噩梦又一次紧紧地抓住了她;她低头看那黑洞洞的下水口就会听到那低语声,就会看到鲜血她弯下腰,盯着水槽的下水口,等着那个声音:笑声,呻吟声,鲜血。

她不知道自己弯着腰在那里站了多久,等着27年前看到、听到的一切。克尔什太太的声音把她唤醒:“喝茶,小姐!”

她猛地惊醒过来,转身离开卫生间。如果从前下水道里有什么邪恶的巫术,那么现在已经消失了或者睡着了。

“请坐,”克尔什太太说“小姐,请坐,我给你倒茶。”

“我不是小姐。”贝弗莉说着伸出左手给她看结婚戒指。

克尔什太太笑着一甩手。“我把漂亮的姑娘都称做小姐,”她说“习惯而已。请别在意。”

“不,”贝弗莉说“没关系。”但是不知怎的,她感到一丝不安:那老妇人的笑容里好像带着点儿什么?不快?虚伪?狡黠?但是这种想法很可笑,是吗?

“我真喜欢您这里的布置。”

“是吗?”克尔什太太给她倒好茶,那茶水看起来又黑又混。贝弗莉觉得自己并不想喝而且突然间她根本就不想再留在这里。

门上的确写的是“马什”她突然想起来,感到很恐惧。

克尔什太太把茶递给她。

“谢谢。”贝弗莉说。茶水看上去混浊不清,但是味道醇香。她尝了一口。别神经过敏了,她告诉自己。“特别是那个雪松木箱。”

“那是件古董卢克尔什太太说着大笑起来。贝弗莉注意到老妇人身上有一个缺陷,破坏了她的扭力。她的牙齿很糟糕——看上去很坚硬,但是精透了。一口黄牙,两颗门牙交错在一起。两颗犬牙很长,像大象的长牙。

她的牙齿雪白她打开门冲你笑的时候,你心里还想她的牙齿多白啊。贝弗莉突然感到有些恐惧。突然间她想需要离开这里。

“非常老了,哦,是的!”克尔什太太呼喊着,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喉咙里发出咕略咕略的声响。她冲贝弗莉微笑着——阴险地笑着——贝弗莉看到那个妇人的眼睛也变了。混浊不清的眼角布满了血丝。她的头发也变得稀薄了;发辫暗无光泽,不再是露着几缕金丝的银发,而是一片灰白。

“很老了。”克尔什太太好像在追忆往事,一双狡猾的黄眼睛看着贝弗莉,充满恶意地咧嘴笑着,露出令人恶心的断牙。“我从家里带来的。上面刻着r。g,你注意到了吗?”

“是的。”她的声音好像很遥远,意识的某一个角落在不停地大声说:“如果她不知道你注意到了那些变化,那么你也许不会有事,如果她不知道,没看见——”

“我父亲。”她说起话来口齿不清,贝弗莉看到她的衣服也变了,变成粗糙、破烂的黑衫。浮雕项坠竟是一颗张着大嘴的头颅。“他的名字叫罗伯特。格雷,更多的人知道他叫鲍伯。格雷,更多的人称他是跳舞的小丑潘尼瓦艾。虽然那也不是他的真名。他就是喜欢开玩笑,我父亲。”

她又大笑起来,有的牙齿已经变得乌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白皙红润的皮肤变成病态的黄色。手指变成爪子,例着嘴,冲贝弗莉笑着。“来点儿吃的吧,亲爱的。”

“不了,谢谢。”贝弗莉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吓坏了的孩子。

“不?”那个女巫笑着说。她的爪子在盘中刮擦出刺耳的响声。她抓起甜饼、蛋糕胡乱塞进嘴里。她那可怕的牙齿一伸一缩咀嚼着,又长又脏的指甲插进小甜点;下巴上粘满碎屑。她的呼吸散发着死人的腐臭,她的笑是死人的狞笑。她的头发越来越少,露出几块光亮的秃顶。

“哦,他很喜欢开玩笑,我父亲!这就给你说个笑话,小姐,如果你喜欢的话:我是我父亲生的,而不是我妈妈生的。他从屁脆把我拉下来!嘿!嘿!嘿!”

“我得走了。”贝弗莉听到自己受伤了似地尖叫。可是她的腿却软弱无力,隐约感到茶杯里不是茶,而是尿,从德里地下的下水道里取来的尿。她竟然喝了,虽然不多,只有一口。“哦,天啊,哦,天啊,哦,万能的上帝,请,请——”

那个妇人在她面前一点点缩小,现在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干瘪丑陋的老太婆,尖声笑着,前仰后合。

“哦,我父亲和我是一体,”她说“只有我,只有他,亲爱的,如果你够聪明就跑吧,跑回你来的地方,快点儿跑,因为留下来就意味着比死更惨的结局。你以前就知道,现在相信了吧。”

贝弗莉慢慢地站起来,惊恐、怀疑地退后几步。怀疑因为她才意识到这个干净整洁的小餐桌不是橡木做的,而是牛奶软糖。那个女巫还笑个不停,古老的黄眼睛诡秘地瞥了一眼屋角,折断一块橡木,塞进黑洞洞的嘴里。

杯子原来是涂了蓝色糖霜的树皮。耶稣和肯尼迪的画像是棉花糖,贝弗莉看到耶稣吐着长舌,肯尼迪邪恶地眨了眨眼睛。

“我们都在等你!”女巫尖叫一声,她的手在奶油软糖上抓来抓起,在光滑的表面上留下深深的疤痕。

“哦,天啊。这就是那个可怕的女巫,因为她吃小孩——”

“你和你的朋友!”女巫放声大笑。“你和你的朋友!装在笼子里!

装在笼子里等火炉烧热了!“她又尖声笑起来。贝弗莉朝门口跑去,却跑不快。女巫的笑声像一群编幅在她头顶盘旋。贝弗莉尖叫一声,门厅里散发着蔗糖、奶油杏仁糖、太妃糖和人造草海酱的恶臭。进来时还崭新光亮的把手现在也变成了一块大冰糖。

“我为你担心,贝弗莉我很担心!”

贝弗莉回过头,看见老父亲穿着女巫的黑衫,戴着女巫的头颅项坠,正蹒跚着向她走来;父亲臃肿的胖脸上眼睛像黑色的矿石,像个醉汉似地咧嘴笑着。

贝弗莉惊叫一声,拉开门,跳到外面铺着牛奶软糖的门廊上。视线中的汽车好像很遥远、模糊,在那里游来游去。

我得离开这里,她的意识还有一点清晰。外面就是现实,只要我能走到人行道上——“跑对你可没有任何好处,贝弗莉,”她父亲大笑着“我们已经等了很久了。这会很有趣的。你会成为我们肚子里的美餐。”

她又回过头,看见她死去的父亲穿的不是女巫的黑衫,而是缀着橘黄色大扣子的小丑的衣服。一只手拿着一把气球,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孩子的大腿,就像拿着一只鸡腿。每个气球上都写着“它来自外星”

“告诉你的朋友,我是一个已经灭亡的种族里剩下的最后一个。”

它一边说着,笑着,东倒西歪地走下台阶。“是一个灭亡的星球上惟一的幸存者。我来到这里抢劫所有的女人还要强奸所有的男人它疯狂地笑起来,一手拿着气球,一手拿着流血的大腿。小丑的衣服在不停地翻腾、飞舞,但是贝弗莉感觉不到有风吹过。她的腿绊在一起,一下子趴在人行道上。

小丑又向她走来,把那条割下来的大腿扔在一边。贝弗莉在人行道上趴了一会儿,意识中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她必须尽快醒来,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梦——小丑那双弯曲的利爪还没碰到她,她立刻就意识到她的想法不是真的。它是真的,它可能会杀掉她,就像杀掉那些孩子一样。

“那些白头翁知道你的真名!”她尖叫着,脱口而出。它退缩了,红色油彩画出来的笑容由于憎恨和痛苦而扭曲在一起也许还有几分恐惧,也许只是她的想象。她全然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些疯话,但是那至少为她赢得了一点时间。

她站起来就跑,恍惚中听到汽车急刹车发出的尖锐的声音,司机疯狂的叫骂,还感到身体左边隐隐作痛。她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喘着粗气。

小丑消失了,那条腿也没了。房子还在那里,但是现在那座房子破落颓废,窗子都已经封死,通向门廊的台阶也破碎断裂了。

我真的到过那里,还是一场梦?

但是她的牛仔裤脏了,黄色罩衫粘满了泥土,手指上还粘着巧克力。

她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快步离开这里。她的脸滚烫,但是后背冰凉。随着剧烈的心跳,眼球好像要跳出来似的。

我们打不过它。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都打不过它。它甚至想让我们试试——它要了给那笔旧账。我们应该离开这里赶紧离开。

什么东西蹭着她的小腿。

她尖叫一声跳开了。是一只黄气球。上面写着一排蓝色的大字:那就对了,姑娘。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气球在暮春轻柔的微风里,轻轻地飘走了。

4

那天亨利和他的朋友追我——就在放假前,那是

理奇正走在运河外街上,经过巴斯公园。他双手插兜,站在那里,心不在焉地眺望开心桥。

我藏在弗里希玩具店,躲过了他们

自从聚餐会上做出那个疯狂的决定,他一直都心不在焉,想尽量忘记幸运喜饼里爬出的那些可怕的东西他想很可能那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一直在谈论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所以大伙都产生了幻觉。最好的证明就是老板娘根本什么都没有看到。当然贝弗莉的父母也从来没有看到下水道里涌出的鲜血,但这一次与从前不同。

不同吗?为什么不一样?

“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他嘀咕着,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没有丝毫的说服力和逻辑性,就像孩子们跳绳时唱的歌谣没有任何意义。

他继续往前走。

我走到城市中心广场,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那时我看见了

他又停了脚步,眉头紧锁。

看见什么了?

只是一个梦。

是吗?真是梦吗?

我就在这里,他想。回到了这个狗屁城市中心广场。那个幻觉发生的地方。或者是梦,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别人都以为他是班上的小丑,一个爱炫耀的疯子。现在他又轻而易举地扮演起从前的角色。啊,难道你没注意到吗?我们都轻轻松松地扮演起过去的角色。但是那有什么奇怪的吗?在任何一个中学同学聚会上都会看到同样的景象。

但是你提到成年人。现在听起来简直是一派胡言,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为什么,理奇?为什么?

因为德里还是像从前那样诡谲。为什么我们不能由它去呢?

因为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他是个滑稽人物,每分钟都在制造笑料。最后他终于忘记了那些噩梦,或者自以为如此。知道今天“成年人”这几个字突然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在这里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或者至少要想想清楚;这里就是耸立在城市中心广场前的那座高大、愚蠢的保罗班扬的塑像。

我肯定是个例外,比尔。

你肯定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理奇?一点没有?

在城市中心广场我觉得我看见了

他的眼睛又感到一阵针刺般的剧痛,双手捂住眼睛,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转眼间疼痛消失了。但是他已经闻到了什么东西,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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