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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六个电话198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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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弗莉把手提箱放在床脚边,然后又去了她的工作间。她拉开一个抽屉,开始整理衣物。那烟雾还在她的肩膀上缭绕着。

汤姆现在关心的不是谁打电话来,也不是她要到哪儿去,因为她哪儿也不去。他关心的也不是自己的脑袋——喝酒太多加上睡眠不足,他的脑袋闷闷地疼得厉害。

香烟!他关心的只是香烟!

此刻香烟还在她嘴里叼着。她还没有注意到站在门口的汤姆。汤姆不由得想起了那两个晚上。就在那两个晚上之后,汤姆完全控制了贝弗莉。

“我不想让你再吸烟。”当他们参加完一个聚会回家的时候,汤姆告诉贝弗莉。10月,对了,是10月的一天。“在上班或者聚会的时候,我已经受够了香烟味。我不想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也闻那烟味。你知道那像什么?我告诉你事实——说起来不好听但是事实。那就像是吃别人的鼻涕。”

他原以为贝弗莉会抗议一下,但是她只是用羞涩而又讨好的眼光看着他。她的声音一直都很低而且很温顺。“好吧,汤姆。”

“那你把烟掐掉。”

贝弗莉把烟掐了。那天晚上的其余时间,汤姆一直都很幽默。

又过了几周,他们从电影院出来时,她无意之中又点起了一根香烟。他们走向停车场的时候,她一直在吸着。11月的夜晚大很冷,风刮在脸上像刀割一般。汤姆让她吸着那根烟,甚至还为她打开了车门。等他钻进汽车关上车门后,他说了一句:“贝弗莉?”

贝弗莉把香烟从嘴上拿了下来,转过头看着他。汤姆把他的大手张开,狠狠地朝她的脸上扇了过去。他用的力气很大,她的头重重地撞在了车座上。她的手连忙捂住了脸,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惊讶和疼痛的表情。她大声叫了起来:“哇啊!汤姆!”

汤姆只是看着她,眯着眼睛,还像平时那样笑着。他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会有什么反应。但是汤姆等到的——不是“你这个婊子养的”!

不是“再见吧”!

也不是“我们的关系完了,汤姆”!

而是——她只是用那受伤的眼光看着他说:“你为什么要打我?”然后她又想说些什么,但是终于哭了起来。

“扔掉它。”

“什么?什么,汤姆?”她的眼泪把化妆冲出了~道道痕迹。汤姆根本不管这些。相反,他还想看她这个样子。让人感到刺激。

“香烟。扔掉它。”

贝弗莉一下子反应过来了。她像是犯了罪。

“我只是忘记了!”她哭喊着。“就是这样!”

“把烟扔掉。要不然你还会挨一下的。”

贝弗莉把车窗玻璃摇了下来,把烟掐掉了。然后她转过头来,脸色苍白,两眼怯生生地看着他。

“你不能不能打我。那样对一个稳定关系来说很不好。”她想要用一种成人的口气说出来,但是失败了。他成功了。

在他的面前,贝弗莉只能是个孩子。不管她有多么性感,她只是一个孩子。

“孩子,”他尽量显得很冷静,但是又有点惊慌和兴奋“我才能决定我们的关系到底能不能稳定。如果你能忍受,很好。如果不能,那就开路好了。我不会阻拦你的。也许我顶多跟你一脚作为分别的礼物,但是我不会阻拦你。这是个自由的国度。我还能多说些什么?”

“也许你已经说得够多了。”她小声嘟哝着。汤姆又扇了她一巴掌,比第一下还狠。没有人敢和他顶嘴。即使英国女王也不行。

她的脸撞到了仪表板上。她的手刚摸到车门把手,又放下了。她只是像一只兔子蜷伏在角落里,一只手按着嘴巴,睁大的眼睛满是害怕。汤姆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绕到了她的车门那边。他打开了车厂]。他呼出的热气在11月的寒夜里像是白色的烟雾。

“想出来吗?贝弗莉?我看你想拉车门把手了。我猜你想出来。好吧。我让你别抽烟,你说好,可是你并不好。来吧!出来吧。我操!怎么了?你想出来吗?”

“不。”她小声说道。

“什么?我没听清。”

“不。我不想出去。”她大声了一点。

“什么——那些烟卷让你得了肺气肿了?如果你说不出来,我会给你拿一个他妈的麦克风来。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贝弗莉。你大声说,让我听清楚:你想要出来还是想跟我一块儿回去?”

“想跟你一块儿回去。”她说完,像小姑娘一样双手勾着裙子。她没有看汤姆,眼泪从她的脸上扑簌簌地滚落。

“好吧。你得先给我说,‘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抽烟,汤姆’。”

贝弗莉抬起头,恳求地看着汤姆。她的眼睛似乎在说:“你能让我这么做,但是不要。我爱你。难道这还不够?”

“不行。”

“说。”

“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抽烟,汤姆。”

“好的。现在说:‘对不起’。”

“对不起。”她木然地重复着。

烟卷在人行道上燃烧着。离开电影院的人们都好奇地看着他们。

汤姆走了过去,用脚捻灭了它。

“现在说:‘没有你的允许,我再也不抽烟了。’”

“没有”她的声音突然停住了。“没有——”

“说!贝弗莉。”

“你的允许,我再也不抽烟了。”

汤姆关上了车门。他把贝弗莉拉到了自己的公寓里。一路上他们都没说话。在停车场上,他们的关系已经确定了一半。另一半是在40分钟之后,在汤姆的床上。

8

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结婚的时候,汤姆的朋友来了两个;贝弗莉只来了一个朋友,叫凯。麦考。汤姆叫她“妇女解放的婊子”

所有的记忆像电影一样在几秒钟之内迅速流过汤姆的脑海。贝弗莉仍然在一个抽屉里翻着什么。现在她翻出了一件内衣——不是汤姆喜欢的那种光滑柔软的绸缎做的,而是棉布的,腰上还有松紧带,穿上去像个黄毛丫头。

汤姆罗根悄无声息地向他的衣橱走去。他光着脚,走在地毯上像一阵微风。

就是那根烟卷。就是那根烟卷让汤姆发狂。贝弗莉的第一课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大概她已经忘记了。尽管她还有别的很多很多课程要学,例如不能穿长袖衬衣、不能穿高领毛衣、不能戴太阳镜等等。

但是第一课还是最基本的、永远不能遗忘的——汤姆已经忘记了那个把他从沉睡中惊醒的电话。他的脑袋里只有那根烟卷。贝弗莉现在抽烟,说明她已经忘记了汤姆罗根。当然只是暂时的。但是暂时也他妈的太长了。什么原因使她忘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的事在他家里不管为什么也不能发生。

在衣橱的门后挂着一条很宽的皮带。皮带上的扣很久以前就被他去掉了,现在那个地方被双叠上了,形成了一个套,恰好可以把手套进去。

“汤姆,你的肉皮又痒了。”他的母亲有时这么说——“有时”并不很恰当;大概“经常”才合适。“过来,汤姆!让我抽你一顿!”他的孩提时代不时地被这样的抽打打断。最后虽然他逃进了威赤达学院,但是他仍然无法完全逃避。他在睡梦中总是听见他母亲的声音:“过来,汤姆!让我抽打你一顿!给你解释痒”

汤姆是他家4个孩子中的老大。他父亲在他11岁的时候就死了——应该说“自杀”才对——他是坐在马桶上喝酒时死去的。汤姆成了一家之长,而且更成了母亲的出气筒。如果弟弟妹妹把家里搞乱了如果忘记到幼儿园去接妹妹如果如果这样的事或那样的事发生那他母亲就会拎起一根根子,然后就叫:“汤姆,过来!让我抽你一顿”抽打别人总比自己挨打好。

如果汤姆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学到了什么东西的话,那他就学到了这个。

汤姆把皮带拿了下来。他把手伸进皮带套中,换紧拳头。很舒服。皮带耷拉下来就像一条黑色的死蛇。他的头痛消失得无影无踪。

贝弗莉此刻又从抽屉后面翻出了一个白色旧胸罩。汤姆原以为电话是她情人打来的,现在他的心放下了。如果一个女人带上自己的旧衣服去会情人的话,会很可笑的。再说,贝弗莉也不敢。

“贝弗莉。”他轻柔地叫道。贝弗莉一下子转过头来,惊呆了。她的双眼睁得大大的。

皮带有些迟疑稍微放下了一点。汤姆看着她,一种不安又从他的心中涌起。

贝弗莉的紧张全表现在了脸上。但是此刻她的身上似乎还笼罩着一圈光环,使她显得既动人又危险。贝弗莉正从汤姆所设计、控制的“她”脱离。这是汤姆罗根以前从来没有感觉到的,让他很害怕。

贝弗莉看起来很害怕,但是同时又显得极度兴奋。她的双颊上和眼睛里都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那根烟卷仍然咬在她嘴里,还稍微向上翘着。妈的,她还以为自己是福兰克林。罗斯福吧。烟卷!愤怒像绿色的波浪吞没了他。但是突然间,汤姆模模糊糊地想起了一天夜里贝弗莉有气无力地说过的话:“有一天你会杀死我的,汤姆。你知道吗?有一天你会走得太远。那就是结局。”

当时汤姆回答说:“你只要按我说的去做,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的。”

现在汤姆不知道是不是那一天已经到来了。

烟卷。别的通通可以不管。只是烟卷。解决这个问题后,就可以讨论别的事情了。

“汤姆,”贝弗莉说道“我现在不得不——”

“你抽烟了。”汤姆的声音似乎从远方传来。“看来你又忘了,宝贝儿。你把香烟藏哪儿了?”

“好的,我弄灭它。”贝弗莉走进洗手间,把烟卷扔进了马桶里——那根烟卷的过滤嘴上还带着牙咬的痕迹。“嘶嘶。”她又走了回来。“汤姆,是一个老朋友的电话。一个非常老的朋友。我不得不——”

“闭嘴!”汤姆吼了起来。“你不得不闭嘴!”但是汤姆想要看到的恐惧——对他的恐惧——却并没有出现在贝弗莉的脸上。那张脸上确实有害怕的神色,但是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那个电话。贝弗莉似乎并没看见皮带,并没看见他。一阵不安袭过汤姆的心头。他在哪儿?

这是一个愚蠢的问题,但是他在哪里呢?

这个问题这么可怕,汤姆一时间觉得自己就像是无根的野草一样随风飘浮。他感觉到危险正在来临。但是他终于控制住了自己。他就在这里。汤姆罗根就在这里!他妈的如果这个贱货还不赶快投降,他就好好地收拾她一顿。

“我要抽你,”汤姆说道“很抱歉,宝贝儿。”

“把那东西放下吧,”贝弗莉似乎在挑衅“我得赶快到欧翰尔去,越快越好。”

汤姆的皮带慢慢地耷拉了下来。他的目光直刺贝弗莉的脸上。

“听我说,汤姆。在我的老家麻烦事又来了。非常麻烦。那时我有一个朋友。要不是当时年龄太小,他就会是我的男朋友了。当时他只有11岁,患有严重的口吃病。他现在是个作家。我想你甚至还读过他的小说叫黑色激流,是不是?”

贝弗莉的目光在汤姆的脸上搜索,但是汤姆的脸上毫无表情。只有那条皮带在摇晃着,晃过来,晃过去。贝弗莉手不安地理了理自己的头发。汤姆低着头,两条结实的粗腿略微分开站在那里。那个可怕的问题仍然萦绕在他的头顶:你在哪儿?汤姆?你知道吗?

“那本书放在那里已经好几周了,但是我一直都没碰过它。也许我应该看看,但是我们都大了,我甚至好长好长时间都没有想过德里镇。不管怎样,比尔有个弟弟,叫乔治。在我和比尔认识之前,他就被谋杀了。然后,第二个夏天”

但是汤姆越听越烦。他向贝弗莉冲了过去。他的右手像投标枪那样高举着皮带。皮带带着风声朝贝弗莉身上打了过去。贝弗莉想要躲开,但是她的右肩撞到了洗手间的门框上。只听得“啪”的一声,皮带重重地打在了她的左臂上,留下了一道红印。

“对不起,宝贝。”他的声音很正常,甚至还有些遗憾,露出了无情的笑容。

“汤姆,不——”

汤姆又抡起了皮带,眼看着皮带落到了她的屁股上。又是让人满意的“啪”的一声。然后

天哪!她竟然抓住了皮带!竟然抓住了皮带!

汤姆一时间被贝弗莉突如其来的行动惊呆了。他差一点失去了他的“家法”但是他的手仍然紧紧握着那个皮带套。

他猛地一下把皮带扯了回来。

“不要再那么做,”汤姆沙哑着嗓子说“听见了吗?如果你胆敢再那么做,我会打得你一个月都尿黑莓汁。”

“汤姆,不要了!”贝弗莉说道。她的口气更激怒了汤姆——那种口气简直就是一个班长在训斥一个6岁的孩子。“我不得不走。不跟你开玩笑。有人死了。我很久以前发过誓。——”汤姆根本听不进去。他大吼着追赶贝弗莉,低着头,一只手疯狂地挥舞着皮带。他高举皮带,打下去;又高举起来,打下去;高举起来,打下去。他不知道明天他的手臂还能不能举起来,但是现在他只想着一件事——贝弗莉竟敢向他挑战。她不仅敢抽烟,而且还竟敢抓他的皮带!好了,这都是她自找的!

汤姆的皮带雨点般地落到了贝弗莉的身上。她的双手一直在保护自己的脸部,但是皮带仍然打遍了她的全身。但是她没有叫喊,就像她有时那么做的;她也没祈求让他停下来,就像她经常那么做的。更可恶的是,她也没有哭,就像她总是那么做的。寂静的房间里只有皮带的抽打声和他们的呼吸声——他的低沉而沙哑;而她的轻微又短促。

汤姆把贝弗莉从洗手间一直打到了床边,最后到了梳妆台。她的肩膀上都是血红的痕迹。她的头发像火一样在流动。汤姆想贝弗莉会给伏在那里,或者会爬到下面。但是她摸索着转过身来然后突然什么东西飞了过来。贝弗莉意抓起那些化妆品朝他打了过来!一瓶化妆品恰好打在了汤姆的胸口,掉到地上,摔碎了。汤姆顿时被刺鼻的花香包围了。

“放下!”汤姆咆哮着“放下!婊子!”

贝弗莉反而变本加厉。化妆品像炮弹一样不停地打过来。汤姆用手摸了模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一道口子。他惊呆了——太阳真的从西边出来了!她竟敢——一个瓶子呼啸着砸到了他的眉骨上。汤姆的脑袋里“嗡”的一声。他向后退了一步,目瞪口呆。又是一个瓶子打中了他的肚子。这可能吗——是的!她还向他吼叫!

“我要去机场,你这个婊子养的!听见了吗!我有事,我要走!你别挡我的路,因为我要走!”

鲜血从他的右眼上流了下来,蜇得生疼。他呆呆地盯着贝弗莉,好像以前从未见过她。

贝弗莉的胸口在不停地起伏。她正咬着自己的嘴唇,脸变得通红。

但是梳妆台上连一个瓶子也没有了。

汤姆从贝弗莉的眼睛里看出了害怕但是仍然不是对他的畏惧。

“把那些衣服放回去,”汤姆尽量控制自己的气喘“把箱子也放回去。然后上床睡觉。如果你这么做,也许我不会打得你太狠。也许你还能走上两天。”

“汤姆,听我说。”贝弗莉说得很慢。她的眼神像一把刀。“如果再靠近我,我会杀了你。你懂吗?肥猪!我会杀了你。”

突然——也许是因为她脸上的极度鄙视的神色,也许是因为她骂他“肥猪”也许是因为她那种倔强的架势——恐惧几乎要使汤姆窒息。

汤姆罗根向他的老婆冲了过去。这次他没有吼叫。他无声无息,就像是一枚破水前进的水雷。他要看看到底是谁杀死谁。

汤姆想贝弗莉会逃跑。也许朝洗手间。也许朝楼梯。但是,她竟然没有跑。她靠着墙,用力把梳妆台向汤姆推了过去。梳妆台摇摇晃晃,一下子砸了下去。它的顶端正好砸在汤姆的大腿上,一下就把汤姆撞倒了。梳妆台里面的瓶子发出一阵动听的声音。看见上面的镜子朝地板上砸下来,汤姆连忙用胳膊遮挡自己的双眼。他手上的皮带脱离了他的控制,飞了出去。镜子砸到了地板上,玻璃四面溅了起来。

有几片玻璃扎到了汤姆身上,鲜血顿时流了出来。贝弗莉放声大哭。

有很多次她都想离开汤姆,就像当初从她父亲身边逃走一样。当时行李都已经放进了车厢里。她并不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她知道自己曾经爱过汤姆,直到现在她多少还爱着他。但是这并不能排除她对汤姆的畏惧对他的憎恶甚至因为选择汤姆对她自己的鄙视。她觉得心中的怒火正使她自己丧失理性。

但是麦克。汉伦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了起来:“它又来了,贝弗莉它又回来了你曾经发过誓”

梳妆台开始动弹了。一下,两下,三下。好像它会呼吸。

贝弗莉敏捷地跳过梳妆台,躲避着碎玻璃,一面抓起了甩到一边的皮带。她转过身来,把手伸进了皮带套里。她把头发甩到了后面,然后看着汤姆要干什么。

汤姆站了起来。有几片玻璃刺破了他的脸颊。眉毛上还有很长的一道口子。当他慢慢站起来的时候,贝弗莉看见他的裤衩上也满是血迹。

“把皮带给我。”汤姆说道。

贝弗莉反而将皮带又在手上绕了一圈,挑衅地看着他。

“放下,贝弗莉。马上。”

“如果你再敢过来,我会把你的屎都打出来。”贝弗莉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些话是从她嘴里吐出来的。前面站着的这个血迹斑斑的人是谁?她丈夫?她父亲?在谈恋爱的时候就敢打她的恋人?哦,上帝!

快帮帮我!但是她的嘴依然没有停顿:“我也会抽你。你又胖又迟钝,汤姆。我要走了。永远离开。我想也许一切都结束了。”

“那个叫邓邦的人是谁?”

“忘掉吧。我——”

她反应太慢了。那个问题只不过想引开她的注意力。汤姆没等她说完就冲了过来。但是,皮带还是及时地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飞了出去。那皮带重重地打在了汤姆的嘴上,发出一种声音,就像是瓶塞从瓶子里蹦了出来。

汤姆尖叫起来。他用手捂着嘴,圆睁的眼睛里满是痛苦和惊讶。

鲜血漫出了他的指缝,从手背上流了下来。

“你竟敢打破我的嘴,姨子!”他的尖叫已经变得含糊不清。

说着,他又冲了过去,双手想要抓住贝弗莉;一面从嘴里吐出一颗血肉模糊的牙来。贝弗莉尽管非常害怕,但是她的心中充满了解放的狂喜。“清账的时候到了”她一面这样想着,一面又挥起了皮带——那条曾经无数次抽打过她的皮带。

皮带从侧面打了过去,只听得闷闷的一声,就像是棍子打在地毯上的声音,准确地打在了汤姆的裆部。汤姆惨叫了一声,双手护着裆部,倒了下去。他在地上翻滚着,脸上是无比痛苦的表情。

“鲜血,”贝弗莉想“天哪!他全身都是血。”

但是她又想:“他肯定死不了。趁这会儿功夫我得赶快赶快离开,要不然等他起来就完蛋了。”

她走过去要拿手提箱的时候,一块玻璃碎片扎到了她的脚上。但是她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汤姆。她抓起箱子,转身向楼梯走去。地上留下了血迹斑斑的脚印。她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快点逃离这个地方。

什么东西轻轻地碰到了她的腿,她禁不住叫出声来。

她向下一看,原来是那条皮带。它仍然紧紧地缠在她的手上。在昏暗的灯光下,那皮带更像死蛇了。她憎恶地把它扔了出去。那条皮带弯曲着落到了客厅的地毯上。

在楼梯的尽头,贝弗莉把那件白色的睡衣从身上脱了下来。睡衣上面都地血迹,她不能再穿了。她把睡衣扔到一边,弯下腰光着身子去开皮箱。

“贝弗莉,你他妈的给我滚上来!”

贝弗莉吃了一惊,她的手缩了回来,然后又伸了出去。如果汤姆能叫出这么大声来,那她的时间就更少了。她翻着箱子里面的东西,眼睛从来没有离开过楼梯口。汤姆没有出现。他又大声地叫了贝弗莉的名字两次,每次贝弗莉都退缩了。但她终于找到了一件衬衣和一条裤子。她慌张地把衬衣套了上去。衬衣最上面的两颗钮扣都不见了。

这很有讽刺意味——一个时装设计师竟然很少补衣服。

“我要杀了你!婊子!”

贝弗莉一下子把箱子合了上去。一件衬衣的袖子从箱子边上漏了出来,就像是一个舌头。她迅速向四处看了看。“我是不是永远不会再见到这房子?”但是这样的想法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解脱。她打开门,走了出去。

她走过了三个街区,漫天目的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的腿疼了起来。她看了看表,都快两点了。她的钱包和信用卡都丢在了家里。

她现在身无分文了。

突然她大声地笑了起来。

她在一幢房子前坐了下来。她放声大笑。她的身上充满了力量,一种野性的冲动。“欲望。”她想。一波又一波的兴奋正把她推向那不可避免的坎坷命运。

她笑着。恐怖就像是疼痛那么尖利但是又像10月的苹果那么甜美。当那幢房子的一盏灯突然点亮的时候,她抓起了手提箱,逃进夜色之中。她仍然在笑着。

9

比尔邓邦

“走?”奥德拉又重复了一次。她有些不解,又有些恐惧。她盘腿坐下,地板冰凉,整个屋子很冷。今年英格兰南部的春天格外阴冷潮湿。不知怎的比尔邓邦早晚出去散步的时候,总是想起缅因州

模模糊糊地想起德里。

他们的小屋本应有中央供暖——广告上是这么说的。那个小巧整洁的地下室里的确有火炉,不过闲置在原来的煤棚里,没有什么用场。他和奥德拉早就发现英国人和美国人的中央供暖概念完全不同。

在英国人看来,只要早晨起来抽水马桶没结冰就算有中央供暖系统了。现在是上午8点一刻,比尔5分钟前刚刚挂上电话。

“比尔,你不能说走就走。”

“我必须走。”说着他走进屋子尽头的小间,倒了杯酒。酒沿着杯壁洒在桌上,他气恼地骂了一句。

“谁的电话?你怕什么,比尔?”

“我没有害怕。”

“是吗?那你的手为什么发抖?你怎么没吃早饭就喝酒?”

他走回来,坐在椅子上,勉强地笑了笑,却没笑出来。

电视里bbc电视台的播音员总结当天早晨的一大堆坏消息。之后就要播报昨晚足球赛的结果。

“最近我很想家。”比尔一边说着,一边啜了一口酒。

“家?”看着奥德拉一脸困惑的样子,比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怜的奥德拉!跟眼前的这个男人结婚11年了,你还没有完全了解他。”他又笑了,一口喝光杯中剩下的酒。奥德拉听出他的笑声有些异样,就像看到他一大早喝酒一样不同寻常。那笑声听起来像痛苦的嚎叫。“我怀疑是不是别人的丈夫或妻子也对自己的爱人了解得那么少。我想他们肯定也是如此。”

“比尔,我爱你,”她说“11年足以证明这一点。”

“我了解。”他冲她笑了笑——那笑容甜蜜,疲倦,又带着几分恐惧。

“比尔,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她双脚给缩在睡衣下,一双漂亮的灰眼睛看着他。这就是他深爱的,跟他一起生活的女人。他想看穿她的眼睛,了解她的思想。他努力把这一切当做一个故事。只不过这个故事没有卖点。

这是一个来自缅因州的穷孩子,靠奖学金读完大学。他一生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作家。可是当开始学习写作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迷失在一个诡橘怪异的世界里。有人想成为厄普代克,有人想成为新英格兰的福克纳。而他只想用平实的语言描写穷人的凄惨生活。

这期间比尔邓邦写了一个荒屋里的神秘故事,3篇科幻小说,7篇恐怖小说。其中一篇科幻小说得了优良。导师还在扉页上写了这样的评语:“这篇好多了。文中外族的反攻表现了暴力招致暴力的恶性循环;我尤其欣赏那架象征社会群体内性关系的针形机头宇宙飞船。虽然自始至终着力表现这一点,让人感到有些不解,但是很有趣。”

那次别的同学最好成绩才是及格。

一天,大家讨论一个满脸菜色的女生写的一篇关于“母牛在一片废墟上审视一台废弃的发动机”的评论。讨论已经进行了70分钟。

那个女生一根接一根地抽着香烟,还不时地挤挤太阳穴上的疙瘩。她坚定地认为这篇短评是一篇社会政治评论,具有奥威尔早期讽刺作品的风格。大家都同意这样的说法,可是讨论还在没完没了地进行。最后,比尔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当比尔站起来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身材高大,风度翩翩。他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一点也不结巴。“我一点也不明白。我根本就不明白我们所讨论的一切。为什么一篇作品非要是社会什么什么的?政治、文化、历史难道这些不是一部作品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吗?我是说“他环顾四周,看到一双双充满敌意的眼睛,意识到周围的人把他的话当成一种攻击。那些人认为他们当中就有一个战争贩子。”我是说,难道我们不能把那当成单纯的故事来看待吗?”

教室里鸦雀无声。那个满脸菜色的女生喷出一大口烟雾,在随身带来的烟灰缸里把烟蒂掐灭。最后导师开口了,极其和蔼,仿佛对待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一样。“你认为福克纳只是在讲故事吗?莎士比亚只是为了赚钱吗?比尔,告诉我们,你怎么看?”

“我认为。”比尔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坦率地说。他看出大家目光中的憎恨。

“我建议,”教授半闭着眼睛对他说“你还得好好学习。”

教室后排有人鼓掌。

比尔离开教室。但是第二个星期天家再碰头的时候,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这一星期里,他写了一篇小说,题为黑嘟,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自家地窖里发现了怪物,他勇敢地面对危险,与怪物搏斗,最后杀死怪物的故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他体会到一种极度的快乐。甚至觉得根本不是他在讲这个故事,而是故事自然地从笔头流露出来。他满脑子都是这个故事——有点儿恐怖。惟有恐怖,这个故事才够精彩。他感到如果他不运笔如飞,写出这个故事,故事自己也会喷薄而出,成为实实在在的东西。“把他妈的那些东西都写出来。”

比尔对着黑暗的冬夜大喊。他笑了——颤抖的笑。经过10年的努力,他终于发现应该怎样写作。他好像突然间找到了启动在他的大脑中占据如此空间的一架巨大破烂不堪的推土机的按钮、它启动了,苏醒了。这台大机器一点儿也不漂亮。它不会带着漂亮姑娘去参加舞会,不是身份的象征。它是职业。能够摧毁一切。若不小心,甚至会摧毁他自己。

他一鼓作气写完了黑暗,一直写到凌晨4点,伏在桌上睡着了。如果有人说他实际上写的是他的弟弟乔治,他会大吃一惊。因为他深信这些年来他从没有想起乔治。

可导师却给了他一个不及格,并且在扉页上大大地写了两个字:纸浆!垃圾!

比尔准备把他的15页手稿付之一炬。可就在打开炉门的那一刹那,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多么荒唐。他坐在摇椅上,看着那张“死刑令”发出一阵大笑。纸浆?好!就让它成为纸浆吧!林子里有的是这玩艺儿。

“让那些树都倒下吧!”比尔大叫。他笑个不停,泪水满面。

他重新打印了一张扉页,寄给一本名叫白色领结的纳士杂志。不过,比尔对此并没抱太大的希望。他曾经给许多杂志没过稿,只收到了退稿通知。但是白色领结小说栏目的编辑买下了这篇小说,并且答应出版之后立即付钱。他高兴得忘乎所以。杂志的副主编还写了一个短评,称他的作品是“继美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布雷德伯里的坛子之后最棒的恐怖小说。”还说“但是很糟糕,全国只有70个读者会读这篇小说”比尔一点儿也不在乎。反正能挣200块钱!

上了大学四年级,他不顾一切继续写小说,因为只有写作才会稍微减轻他的恐惧。他把稿子投给维金出版社,心里想着那儿只是这本鬼魂小说漫长航程的第一站。出版社买下了这本书。比尔的神话故事就此上演了。“结巴比尔”23岁事业有成。3年后,他又因为娶了比他大5岁的电影明星做老婆而名声大噪。

花边新闻的专栏作家为此喋喋不休长达7个月。朋友和敌人都赌定他们最终会离婚。不仅是年龄的差距,而且各方面的差别也太大。

他的个子很高,已经谢顶,而且略微发福。在人前他讲话很慢,有时甚至口齿不清。而奥德拉一头漂亮的褐色头发,身段优美,妩媚可人,貌若天仙。

比尔受雇将他的第二部小说黑色激流改写成剧本。他的第一稿写得很不错,于是又被邀请到环球影视城继续改写剧本,研究有关拍摄的事宜。

他的经纪人是一个叫苏珊。布朗尼的矮个子女人。她极力劝说比尔放弃改写剧本的想法。“听我的,比尔!收了银子就罢手吧。你年轻,精力充沛。他们正需要你这样的。等你到了那儿,他们会先磨掉你的自尊,然后把你变得连划一条直线的能力都没有。不仅如此,他们还会把你变得毫无品位。你只能像个成人一样去写作,可你根本还是个孩子。”

“我必须走。我必须离开新英格兰。”比尔不敢再往下说,仿佛那是一句咒语,但是对她他必须说实话。“我必须离开缅因州。”

“为什么?”

“不知道。但我必须这么做。”

“告诉我你是当真的,还是开玩笑?”

“当真。”

“那就去吧,”她的声音毫无表情,转过身背对着他“等一切就绪万,打电话通知我一声,假如你还有力气的话。要是你还能剩把骨头,我去给你收尸。”

黑色激流拍成电影后名字改做恶魔的陷阱,由奥德拉担纲主演。电影的名字听起来不怎样,但是拍得不错。比尔在好莱坞丢失的惟一的一样东西是他的心。

“比尔。”奥德拉把他从记忆中拉回来。他看见她关掉电视。窗外雾气线绕。

“我尽量向你解释,”比尔说“你有权知道。不过先为我做两件事。”

“好的。”

“先给自己泡杯茶。然后告诉我你对我的看法。或者你自认为了解多少。”

奥德拉惶恐地看了他一眼,走到高脚五斗橱旁。

“我知道你来自缅因州。”她一边彻茶一边说。她不是英国人,但自从拍了阁楼这部片子后(为拍这部电影,他们才特地住在这里),说起话来就带点英国腔。这是比尔创作的第一个剧本。他还被邀请做摄影指导。幸亏他拒绝了。否则他这一走,就把事情全搞砸了。他知道整个剧组的人都会说,比尔邦邦露馅了。他只不过是个无聊的疯子作家。

天知道。此时他真觉得自己精神错乱了。

“我知道你有个弟弟,你很爱他,他死了。”奥德拉接着说道。

“我知道你在一个叫德里的小镇长大。在你弟弟死了两年后搬到班戈去住了,那时你才14岁。17岁那年,你的父亲死于肺癌。你读大学的时候就写了一本畅销书。你靠奖学金和在一家纺织厂打工读完大学。收入的增加,美好的前途,这些对你来说肯定陌生。”

她回到比尔所在的那间屋子。那一刻,比尔体会到隐藏在他们之间的差距。

“我知道一年后,你写了黑色激流,来到好莱坞。就在电影开拍前一星期,你遇到了一个名叫奥德拉。菲利浦斯的糊涂女人。她了解你的处境,你需要减压。因为5年前她还是奥德丽。费尔伯特,一个老气横秋、普普通通的女人。那个女人快沉沦了。”

“奥德拉,别”

奥德拉目光专注地望着他的眼睛。“哦,为什么不?让我们说实话吧。在遇到你之前的两年里,我吃药成痛。一年后,我又开始喝可乐。于是,清晨吃药,中午喝可乐,晚上一杯葡萄酒,睡前喝安定。这些都是我的维他命。太多的记者招待会,太多的好角色。我就像杰奎琳。苏珊娜小说里的自甘堕落的女主角。比尔,你知道我现在怎样看那段日子吗?”

“不知道。”

她啜了一小口茶,还盯着他的眼睛,笑了。“就像跑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的通道上。你明白吗?”

“不太明白。”

“那是一条传送带,大概有一英里长。”

“我知道那条通道,”他说“但是我不明白你”“你只要站在上面,它就会一路把你送到领取行李的地方。但是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不必站在那儿。你可以在上面走,或者跑,像平时散步、慢跑、冲刺一样。因为你的身体忘记了你在做什么——超越那条滚动通道的速度。因此他们在通道的尽头树立标记,提醒你‘滚动坡道,放慢速度’。当我遇到你时,我好像刚刚从那上面跑下来,双脚踏在坚实的地板上。我就在那儿,身体离双脚好远。你无法保持平衡,迟早会跌倒的。可我没有跌倒,因为我抓住了你。”

她放下茶杯,点着一根烟,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比尔。从打火机跳动的火焰,他知道她的手不住地颤抖。奥德拉深深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大口烟雾。

“对于你我了解些什么呢?我知道你好像能够把握一切。我了解这一点。好像你从来都不慌不忙,从不急着去赶下一个会议,下一个聚会。你好像很自信什么都会有如果你想要的话。你讲话慢条斯理。缅因州的人都那么讲话,但更是你的本色。你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个敢慢慢地讲话的人。我也不得不慢下来去听。比尔,看到你就看到了从不在滚动通道上疾跑的人。因为你知道它会把你送到目的地。

你似乎完全不为周围这种浮躁、歇斯底里的生活所影响。你不租豪华汽车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也不清那些记者为你炮制新闻。你坦荡真实。“

他笑了笑。

“我知道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就会在我身边。当我酩酊大醉的时候,你会照顾我。以前我一直都在逢场作戏,直到遇见你,才找到了真正的自我。”她猛吸了两口烟,接着说:“我知道从此你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们和睦相爱。我觉得自己可以和你一起变老,还能拥有一颗勇敢的心。我知道你爱喝啤酒,不喜欢锻炼;我知道你夜里有时做噩梦”

比尔大吃一惊。几乎吓飞了魂魄。“我从来不做梦。”

奥德拉淡淡地笑了笑。“当那些记者问你从哪儿获得写作的灵感,你就这么告诉他们。可那不是真的。我不信。”

“我说梦话吗?”他小心翼翼地问。他不记得自己做过梦。无论是好梦还是噩梦,他从来没有梦到过。

奥德拉点点头。“有时候说。但我总听不清你在说些什么。有时候,你还在梦里哭。”他看着她,面无表情,感到嘴里很不是滋味,好像溶化的阿司匹林药片的味道,从舌尖一直延伸到喉部。你现在知道害怕的滋味儿了吧。他心里想着。这下你有时间想想你写的恐怖作品了吧。他觉得自己会习惯这种感觉,如果他还能活那么久的话。

记忆的潮水汹涌而来。好像头脑中有一个黑色的气囊在不断地膨胀。一些可怕的意象从他的潜意识中喷薄而出,撞击他的理智。如果这一切汹涌而来,他会疯掉的。于是他拼命抵挡,把那些记忆挡回去。却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一个被活埋在地下的人的哀号。是艾迪。卡斯布拉克的声音。

“你救了我,比尔。那些大男孩拼命地追我。有时我真觉得他们想要杀我。”

“你的胳膊。”奥德拉打断了他的回忆。

比尔低头看到自己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是小点,而凸起得有虫卵那么大。他们目瞪口呆,好像在观赏博物馆里一件有趣的展品。过了一会儿那些凸起才慢慢消失。

奥德拉打破沉默。“我还知道今早有人从美国打来电话,叫你离开我。”

他站起身,瞥了一眼桌上的酒瓶,转身走进厨房,倒了一杯橙汁。“你知道我有一个弟弟,他死了。但是你不知道他是被人谋杀的。”

奥德拉呼吸急促,追问道:“谋杀!哦,比尔,为什么你从没有”

“告诉你?”比尔怪笑起来“不知道。”

“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时我们还住在德里。发了洪水。不过洪水已经快过去了。乔治感到很无聊。我得了流感卧病在床。他想让我用报纸给他叠一艘小船。他说要到威产姆大街和杰克逊大街去玩,因为那里积水很深。于是我就给他做了艘纸船,他谢了我就出去了。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活着的样子。要是我没感冒,或许我能救他一命。”

他停了停,不住地用右手搓着左颊。一双眼睛透过镜片显得异常大。若有所思却没有看她。

“他就死在威产姆大街上,离杰克逊大街十字路口不远处。就像一个孩子拽断苍蝇的翅膀那样,凶手撕掉了他的左臂。法医说他是被吓死的,或者因为失血过多死的。在我看来,这都没有什么区别。”

“天啊,比尔!”

“我想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一直没告诉你。事实上我自己也很奇怪。我们结婚11年了,到今天你才知道有关乔治的事情。而我了解你家里的每一个人,包括你的姑姑、姨妈、叔叔、舅舅。我知道你的祖父喝醉了,手里挥舞链锯,死在爱荷华州家中的车库里。我了解得这么多,因为结了婚的人无论多么忙,过不了多久就会知道对方的点点滴滴。如果他们真听烦了,就闭起耳朵。但总会一点一点地了解。你是不是觉得我错了?”

“没有,”奥德拉显得有气无力“你没错,比尔。”

“好了,奥德拉。在过去的11年里,你已经了解了关于我的每一件事。每个秘密,每点想法,每次感冒,每个朋友,每个欺负过我的人。你知道我跟苏珊。布朗尼睡过觉。你知道有时我喝醉了变得很脆弱,我喜欢大声放唱片。”

“特别是听感激的死者的时候。”她说。比尔笑了。这次她也笑了。

“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你了解的事你都知道了。”

“对,我想是。但是这个”她顿了顿,摇了摇头,思索了片刻。“比尔,这个电话和你弟弟有多大关系呢?”

“让我慢慢说。别急着让我讲完所有的事情,否则我会感到拘束。关系非常大非常离奇得可怕我得整理一下思路。你明白,我从没想过要告诉你关于乔治的事情。”

她眉头紧锁,不解地摇了摇头。

“我想说的是,奥德拉,这20多年来我从来没有想起过乔治。”

“但是你告诉我你有个弟弟叫”

“我说的只是一个事实,仅此而已。他的名字只是一个字眼,在我脑中没有任何影迹。”

“但我以为他在你的梦里留下了阴影。”奥德拉的声音异常平静。

“呻吟?哭喊?”

她点点头。

“我想你说得对,”他承认了“实际上,你说得一点不差。可是你记不住做过的梦便无所谓了,是吧?”

“你是说你根本就没有想起过他?”奥德拉摇摇头,表示怀疑。

“甚至他死去时恐怖的样子?”

“直到今天,奥德拉。”

她看着他,又摇了摇头。

“结婚前你曾经问我有没有兄弟姐妹,我说有一个弟弟,夭折了。你知道我父母都过世了,而你有那么多亲戚。他们占据了你所有的注意力。但是还不止这些。”

“你这是什么意思?”

“不仅是黑洞里的乔治。这20年里我从没想起过德里,那些亲密的朋友——艾迪。卡斯布拉克、理奇。多杰、斯坦利。尤利斯、贝弗莉。马什”他用手指梳了梳头发,笑起来,声音有些发抖。“就像得了健忘症。如此健忘,以至于自己都意识不到了。直到麦克汉伦打来电话”

“谁是麦克汉伦?”

“儿时一个要好的朋友——自从乔治死后,我们就成为最要好的朋友。当然他已经不是孩子了。我们都不是孩子了。麦克从大洋彼岸打来电话。他说:“你好,是邓邦家吗?‘我说是。他又说:“比尔?是你吗?‘我说正是。他又说:“我是麦克汉伦。’这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他可能是推销百科全书或者唱片的。直到他说:“我在德里。‘他一提到德里,我的心里就好像打开了一扇门,射出一道可怕的光。我记起他是谁,记起乔治,记起其他所有的人,所发生的一切——”

比尔打了一个响指。“就这样。我知道他要叫我回去。”

“回到德里。”

“是的。”他摘掉眼睛,使劲地揉揉眼睛,望着她。有生以来她还从未见过一个人怕成这个样子。“回到德里。因为我们发过誓。我们所有的人都发了誓。我们站在小溪旁,手拉手站成一圈,用玻璃划破手掌,就像一群做游戏结义的孩子。只不过我们是真的。”

他伸出手掌给她看。只见双手掌心上有一条嵌得很深的白线,分明是伤口的痕迹。她曾经无数次握过这双手,却从未注意到他掌心上的这道疤痕,淡淡的。她记得很清楚比尔的掌心没有任何疤痕。

比尔点点头。“没错。原来是没有疤痕。虽然我不敢绝对保证,但是我想昨晚还没有这疤痕。拉尔夫跟我掰手腕喝啤酒,我想我一定注意得到。”

他冲她咧嘴一笑,干干的,沉重而又恐慌。

“我想麦克一打来电话,它们就回来了。我想是这样。”

“比尔,那不可能。”她说着伸手抽出一支香烟。

比尔把玩着她的手。“是斯坦利划的,用一片可乐瓶,我记得很清楚。”他抬头看看奥德拉,镜片后的那双眼睛充满了痛苦和迷惘。

“我还记得那片玻璃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是一块新的干净的玻璃片。记得吗?那时候可乐瓶还是绿色的。“她摇摇头,比尔却没看见。他还在琢磨自己的手掌。”“我记得斯坦利最后划了自己的手,还假装要砍掉自己的手腕。我想他是个傻瓜。不过,我差点儿要站出来阻止他,因为那会儿他看上去很认真。”

“比尔,别说了。”奥德拉低声恳求他。这一次她不得不用自己的右手扶住左手的手腕,好让自己的手不哆嗦,就像持枪射击的警察。

“伤疤不会回来。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那你是说你从前看见过这伤疤吗?”

“很浅。”奥德拉的声音尖利起来了。

“我们都流血了,”他接着说“我们站在水里,离艾迪。卡斯布拉克、班恩。汉斯科和我筑的水坝不远。”

“你说的不是那个建筑师吧?”

“有一个建筑师也叫那个名字吗?”

“上帝!比尔,就是他设计的bbc广播中心。现在人们还在争论那个设计是个辉煌的梦想还是失败呢!”

“哦,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不太可能。不过也许是。我认识的那个班恩特别会造东西。我们都站在那里。我的右手拉着贝弗莉。马什的左手,左手握着理奇。多杰的右手。我们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仿佛刚刚受过洗礼的教徒。我记得看见地平线尽头的德里水塔,像天使的长裙那么洁白。我们发誓,我们发了血誓:如果噩梦还不结束,如果恶魔再次出现,我们就回去,一起努力,制止新的灾难。永远。”

“制止什么?”她愤怒地对他大叫起来。“制止什么?你在说些什么?”

“我希望你不要问、问”比尔欲言又止。奥德拉觉察到一丝木然的恐惧悄悄地袭上他的脸。

“给我支烟。”

她递给他烟盒。他点燃一支。奥德拉从未见过他抽烟。

“我过去还是个结巴。”

“你结巴?”

“是的,那时候。你说我是洛杉矶惟—一个敢慢条斯理地讲话的人。事实是我不敢说快。那不是深思熟虑,不是从容不迫,不是智慧的表现。所有矫正过口吃的人说话都很慢。这只不过是个技巧。”

“结巴。”她的脸上浮现出尴尬的笑容,好像他讲了个笑话,而她却不知可笑在哪里。

“直到乔治死了,我一直都有点儿结巴。”比尔已经听到每个声音都在脑子里重复不停,好像在时间的坐标上被无限地分隔开来。他像往常那样不慌不忙、有节奏地说出每一个字,但在他的脑海里他听到像“乔治”、“一点儿”这样的词重叠在一起,变成了“乔、乔、乔治、一、一、一点儿”乔治死后,我结巴得更厉害了。直到十四五岁的时候才有好转。我到波特兰找到一个治疗语言障碍的专家,托马斯太太。她真是太棒了。她教给我一些非常有用的技巧。最重要的是在那里我忘记了德里的一切。我不是一下子就忘记了从前,但是在一段相当短的时间里。也许不超过4个月。我的结巴,所有的记忆全部消失了。就像有人擦了黑板,所有古老的公式都消失了。

他一饮而尽杯中的果汁。“刚才我说‘问’的时候有点儿结巴。这还是21年来头一次。”

他看着她。“伤疤、结、结巴。你听、听明白了吗?”

“你是故意那么说!”她吓坏了。

“不。我想没有办法让人相信,但是这是真的。结巴很可笑,让人毛骨悚然。坦率地说,说话结巴的时候你根本意识不到。但是你的意识听得到。好像大脑的某一部分比别的部分运转得快。像过去孩子们玩的旧汽车里的那种混响装置,后面喇叭传出的声音总比前面喇叭传出的声音慢。”

他站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着,看上去很烦躁、很疲倦。这13年来他干得那么辛苦。好像只有拼命不停地工作才能证明他平庸的才华。想到此奥德拉便感到很不安。她努力把这种令人不快的想法推回去,却做不到。要是比尔接到的是拉尔夫的电话,邀请他去酒吧掰手腕。下棋;或者是阁楼剧组的导演弗雷迪,跟他探讨几个问题,甚至也许是个打错的电话?这样想又有什么结果呢?

那么,什么德里镇、麦克都只不过是幻觉,由于初发的神经失常产生的幻觉可是那道伤疤,奥德拉,你如何解释那道伤疤?比尔是对的。原来没有现在有了。这是事实。

“还有什么?”奥德拉问道。“谁杀了乔治?你和那些孩子做了些什么?你们发了什么誓言?”

他走到她的身边,跪下来,握着她的手,就像旧时绅士求婚的样子。

“我想我会告诉你,”他温情脉脉地说“如果我真想告诉你,我会告诉你。许多事情我都想不起来了,但是一旦开口,这些事就都回到记忆里。我感到那些记忆就要爆发,像携风带雨而来的乌云。只是这雨很脏。雨后长出的树木都是怪物。也许跟他们在一起我就能够面对了。”

“他们知道吗?”

“麦克说他给他们都打了电话。他觉得大家都会去,除了斯坦利。他说斯坦利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这一切我听起来都怪怪的。你吓坏我了,比尔。”

“对不起。”他说着吻了她,像一个陌生人的吻。她恨那个叫麦克的家伙。“我应该尽量给你解释。我想那要比半夜偷偷地溜走好得多。我必须走。我想斯坦利也会去,不管他的声音听起来多么古怪。我不能想象自己不到场。”

“为了你弟弟?”

比尔轻轻地摇了摇头。“我可以那样说,但是那是谎话。我爱他。我告诉你20多年了我从没有想过他,你一定感到很奇怪。但是我真的很爱他。”他微微地笑了笑。“他神经兮兮,但是我爱他。你懂吗?”

奥德拉也有一个妹妹。她点点头:“我理解。”

“但是不是因为乔治。我也说不清。我”

他注视着窗外的晓雾。

“就像一只鸟儿。秋天一到,鸟儿就知道该飞回家。凭直觉。我相信直觉决定我们的思想,你无法拒绝。你无法拒绝你的选择因为你没有别的选择。同样你也无法阻止它的发生。我必须走。那个誓言已经牢牢地拴住了我的心。”

她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走到他身边。感到自己很虚弱,要崩溃了。

“那带我一起去。”

恐惧的表情——为她的担忧——毫不掩饰地挂在他的脸上。她不禁倒退了一步,感到一阵透彻骨髓的恐惧。

“不,”比尔说“奥德拉,千万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今后的几周里,德里会变成人间地狱。你就在这儿守着,替我敷衍。答应我。”

“我也得起誓吗?”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是不是,比尔?”

“奥德拉——”

“是不是?你许了诺言,看看现在你落得什么结果。而我也必须起誓,因为我是你的妻子,因为我爱你。”

他的一双大手紧紧地抓住她的肩膀。“答应我!答应我!答、答、答、答——”

她再也无法忍受了。比尔结结巴巴的,好像一条被渔叉刺中,拼命挣扎的小鱼卡在嘴里。“我答应,好了吧?我答应!”她再也忍不住,大哭起来。“你现在高兴了吗?天啊!你疯了。整个世界都疯了。但是我答应你。”

他一手揽着她的肩膀,安顿她坐在沙发上,又给她端过一杯白兰地。她喝了小口,慢慢平静下来。

“什么时候动身?”

“今天,”他回答“坐飞机。我不搭火车,开车到希斯罗机场,还起得上。你别跟别人讲,就装做什么也不知道。”

她不情愿地点点头。

“等大家发觉了,我已经到了纽约。如果转机顺利,傍晚就能到德里。”

“我什么时候再能见到你?”她轻声问道。

他紧紧地把她拥在怀里,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10

1985年1月2日

一个城市会闹鬼吗?

就像是传说中的老屋那样?

并不是简单地在城市的某处建筑,或者某个街角,或者某个公园的某个地方——而是每个地方。整个城市。

那可能吗?

德里竟然有妖怪出没!竟然成为妖怪的掠食场!

到底是什么在德里惊食?什么是它们的食物呢?

自从安德兰曼伦的事情发生之后,我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能像我这么害怕。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极度恐怖的故事中。不到故事的结尾,你不会感觉这么恐惧。黑暗中妖怪终于从房子里出来,开始猎获食物——当然,那食物就是你。

就是你。

如果这是一个恐怖故事,那么它比布雷德伯里或者爱伦。坡之类的悬念迭出的恐怖经典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去年9月的一天,我读到了德里新闻转载的厄温案件调查庭的报告,我意识到那个杀死乔治。邓邦的小丑又回来了。实际上,在1980年左右我就开始了——我想我身上的某种角色已经被唤醒我想这一切又已经开始了。

那么什么角色呢?我想是守望者。

或者也许是海龟的传声筒。是的我想就是。我知道比尔邓邦也会相信的。我不断地在那些旧书中发现过去的恐怖新闻;不断地从旧期刊中找出过去的屠杀事件。在我思想的后面,我听到不断增长、不断联合的某种力量发出的“嗡嗡”的声音,而且越来越响;我似乎嗅到一种闪电霹雳即将来临时苦涩的气息。我开始为我在世时几乎肯定无法完成的一本书作笔记。在我思想的一个侧面,我一直被那些最古怪的恐怖所煎熬;而在另一个侧面,我作为一个小镇的图书管理员继续忍受着世俗的生活。每个白天我整理图书,发放图书证

我知道我会待在这个小镇里直到老死在每个夜晚我会从睡梦中突然惊醒,用拳头堵住嘴不让自己尖叫。

那些恐怖故事中常见的场面都错了。我的头发并没有变白。我并没有夜游。我并没有说一些含义隐晦的话。我也并没有随身携带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更多了,就这么样。尽管有时我的笑声有些凄厉可怕。

我担任的一个角色——~个比尔所说的“海龟传声筒”的角色——告诉我,今晚应该给他们所的人打电话了。但是我,甚至现在,对这一切完全确定吗?我想要完全确定吗?不——当然不想。但是上帝,发生在安德兰曼伦身上的惨案和1957年发生在结巴比尔弟弟乔治的事情像极了!

如果它又开始,我会给他们打电话的。我不得不那么做。但是现在为时尚早。上一次发生得比较慢,直到1958年的夏天才真正开始。

所以我要等待。我不停地记着笔记,我不停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一个成年男子。那个孩子的脸很胆怯,满是书呆子气;而那个男人的脸很憔悴,正在挣扎着木使他的思想到处游离如果我不得不打电话的话,会杀死他们中的某些人。

那是漫漫长夜里失眠中的我不得不面对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他们对过去还有多少记忆。有时我想他们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必要记住。我是谁一听过海龟声音的人,惟一能记住过去的人,因为只有我一个人留在德里镇。他们都四分五裂——他们不知道彼此竞过着相同的生活。叫他们回来,告诉他们是的,也许这样会杀死某些人。也许会杀死所有的人。

所以我一遍又一遍地在脑子里想着,回想他们过去的模样,想象他们现在的样子。我想知道他们当中哪一个最脆弱。

有时我想大概是“脏嘴”理奇珍杰——尽管班恩要比他胖得多,但他是被克里斯、哈金斯还有鲍尔斯他们最经常抓到的人。鲍尔斯是理奇最害怕的人——当然也是我们当时最害怕的人。如果我给他打电话,理奇会不会看见那可怕的三个人又回来呢?当然其中的两个是从坟墓中,而鲍尔斯是从监狱回来。有时我想艾迪是最软弱——他不仅有一个掌管一切的大胖子母亲,而且还有那可怕的哮喘病。那么贝弗莉呢?她总是装出一副勇敢的样子,但其实她也和其他的人一样害怕。是不是结巴比尔?他每次写作完毕还得面对那不可抗拒的恐惧。

那么是不是斯坦利呢利斯?

在他们每个人的头上都高悬着无比锋利的断头台的铡刀。我想他们根本不知道那铡刀在那里。我是谁一控制开关的人。只需打开电话簿给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那铡刀就开启了。

也许我不必那么做。我仍然抱有一线希望,希望是我自己太胆小而误会了那越来越真切的海龟的声音。但是这种希望越来越渺茫。惨案不断发生。曼伦在7月遇害。去年10月一个孩子惨死在内伯特大街街头。在12月又有一个人在纪念公园遇难,报纸上说他可能是个流浪汉,或者是个疯子因为悔浪而自杀。

也许。

但是艾尔布里奇家的闺女恰好也在距离那幢邪恶古屋不远的内伯特大街遇害而且和27年前乔治邻邦被杀是在同一天。然后又是约翰逊家的儿子,惨死在纪念公园,他的一条腿自膝盖以下全没了。

纪念公园当然是德里水塔的所在地,而那个孩子也正是倒在水塔脚下。水塔也是斯坦利。尤利斯见到那些男孩的地方。

那些死去的男孩子。

但是这仍然可能是幻觉。或者是巧合。或者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一种邪恶的重复。这可能吗?我觉得可能。这里是德里镇,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我想起了从前发生过的事件——先是1957年和1958年这里的血案;然后是1929年和1930年“黑点”酒吧被缅因州白人荣耀军团烧毁;1904年和1905年以及1906年初凯辰特钢铁制品厂爆炸事件;直到1876年和1877年的惨案,此类事情几乎每隔27年左右就会发生。有时早一些,有时晚一些但迟早都会发生。尽管查阅历史记载越来越难,但是我知道,它总是会来的。

所以——我想我必须得打电话。我想这是我们的事。出于某种原因,我们被挑选出来去阻止这一切,使其不再发生。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又是那该死的海龟?它到底是在说话还是在命令?我不知道,我怀疑它到底和我们有没有关系。许多年前比尔就说过“海龟不会帮助我们的”如果那句话是真的,那么现在也是真的。

我想起我们都手拉着手站在水中,发誓说如果这一切再次开始我们一定回来——我们站在那里,围成一圈,紧握的手上流淌着我们的誓言。那个仪式可能有人类的历史那么久远,所有的力量——我们所知的土地上以及未知的土地上的所有力量都江进了里面。

因为那些可怕的相似之处——但是现在我就像是比尔邓邦,结巴得厉害,只是不停地重复着一些事实以及许多让人不快的(而且子虚乌有)设想。这样不好。也没有用。甚至很危险。

这个笔记本,我想,能够一定程度上让我摆脱那些束缚,扩大我的注意力——毕竟这个故事不只是关系到6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是高兴的,没有一个人被他的同辈所接受。就在艾森豪威尔仍然当总统的时候,在那个炎热的夏季里,他们陷入了噩梦之中。如果把我们的照相机镜头稍稍向后拉一些,你就会看见——在这个小城,一个有3。5万居民的小城,人们工作吃饭睡觉买东西驾车旅行散步上学入狱,有时消失在黑暗中。

要知道一个地方现在的状况,我相信必须了解它过去的样子。如果我不得不说出对我来说一切又真正开始的日子,那就是1985年初春我去看文伯特。卡森的那一天。艾伯特。卡森从1914年到1960年是图书馆的首席管理员,他在去年夏天去世了,享年91岁。我感到他是我了解德里历史的最佳人选。我们就坐在他家的走廊里谈话。我问他问题,他嘶哑着嗓子回答。当时他正和喉癌作斗争,而最终就是那癌症杀死了他。

“那么我应该从哪里开始呢?”

“开始什么?”

“研究这个地区的历史。德里镇的历史。”

“哦,好吧。先从弗里克和米裘德开始。一般认为他们都是最好的。”

“我读过之后——”

“读过他们的书?上帝,不要!把它们扔到垃圾筒里!那是你的第一步。然后读一读布丁格尔布兰森。布丁格尔是一个相当草率的研究者,经常犯些错误,但是他那对德里镇的研究很严谨。尽管他得到的大多数事实是错误的,但是他是故意搞错的,汉伦。”

我笑了一下,卡森的嘴唇上也咧出一丝笑容——那种幽默的表情真的有些怕人。当时他就像是一头快乐的秃骛守望着一只刚刚被杀的野兽,在进餐之前等待着尸体腐烂。

“读完布丁格尔,再读伊维斯。把他谈过话的所有人都做上记录。桑迪伊维斯仍然在缅因大学。他是个民俗学家。读完他的书再去看他。请他吃上一顿,然后再好好聊聊。把他所讲的人物、地址都记下来。到那时,如果你有我所想的一半聪明的话,你就找到了很棒的。然后顺藤摸瓜,你会发现许多历史记载上没有的东西。那些东西可能会让你晚上失眠的。”

“德里”

“它怎么样?”

“德里有点不好,是不是?”

“好?”他嘶哑着嗓子低声问道。“什么是好?那个词是什么意思?如果说的是肯塔斯基河的落日风景,那么德里很好,因为它的风景很美。如果好是指那个老处女委员会挽救那幢镇长官邪,或者指在水塔前面挂一块纪念匾,那么德里非常好,因为在这里每个人的事我们都可以管。那么在镇中心的那个丑陋的保罗。班扬的塑料雕像好不好?如果我有一卡车凝固汽车弹,再拿上我的打火机,我他妈的会好好地照顾一下那个东西。我向你保证但是如果一个人美的观念可以把那个雕像都包容的话,那么德里还是挺好。问题是,好对你来说到底是什么意思,汉伦?嗯?再往深说一点,好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只能摇摇头。他或者知道或者不知道。他或者想说或者不想说。

“你的意思是说那些让人不快的故事吗?那些故事总是有的。一个城镇的历史就像是一栋绵延的老屋,充满了各式的房间,还有各种隐秘的地方当然不用说不时出现的神秘的通道了。如果你探寻德里这栋老屋,你就会发现各种各样的东西。是的。可能你以后会后悔,但是你会找到它们。一些房间是锁着的,但是会有钥匙有钥匙。”

他的眼睛流露出一个老人的睿智。

“你也许会想你碰上了德里镇最可怕的秘密之—但是总会有更多的秘密出现。更多的秘密。”

“你是不是——”

“我不得不请你原谅我。今天我的喉咙痛得厉害。我得吃药、休息了。”

换句话说,给你刀子和叉子,朋友;看看你能用它们砍点什么。

我接受了卡森的意见——把弗里克和米裘德的历史书扔进了垃圾筒。我开始读布丁格尔的老德里的历史,查阅书里的脚注。那本书跨越的历史有一百年,根据许多专门研究论文和成百上千让人头疼的小镇报告和账簿写成的。

和桑迪伊维斯和谈话更有趣一些。他的历史和布丁格尔的历史相互交叉。从1963年到1966年他曾写过一系列关于德里的文章,他的研究主要是口头历史。我从他那里得到了线索,然后开始大量的采访记录工作。

但是布丁格尔和伊维斯在某一点上取得了完全一致的共识:首批到达德里地区的白人定居者大概有300人。他们都是英国人。他们得到了特许权,成立了德里公司。但是就在1741年,德里镇上的每个人都失踪了。就从那一年的6月到10月,所有的人——确切地讲是340口人,全部失踪了。只有那些木房子仍然孤零零地站立在那里。

其中的一间,就在现在威产姆大街和杰克逊大街的交叉处,被烧成了灰烬。米裘德在他的历史书里坚持说所有的人都被印第安人屠杀了,但是却没有证据——除了那间被烧的小木屋还有可能之外。更可能的是,谁家的炉子突然走火点着了房子。

是印第安人的屠杀?让人怀疑。即没有骨头,也没有尸体。是洪水?那一年根本没发生过。是疾病?周围的城镇里根本没有提到过。

他们只是消失了。所有的人。所有340口人。没有一点线索。

就我所知,在美国历史上和那次事件惟一有点类似的就是弗吉尼亚州的罗诺克殖民者失踪案。那次事件几乎每个小学生都知道,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德里失踪案呢?很显然,甚至连生活在德里镇的居民都不知道。即使学校的本地历史课本对此事件也只字未提。只有奇怪的静默。

有一种静默的帘子掩盖着在德里发生的事情但是还是有人讲话了。我想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止人们讲话。但是你必须用心听着——那是一种难得的技能。我敢说在过去4年中。我已经提高了那种技能。一位老人曾经告诉我,他的妻子曾经在他们的女儿临死的3周前听到厨房水槽的下水道有人说话——那是1957年到1958年的初冬时节。他们的女儿是德里镇一系列谋杀案的牺牲者之一。

“那是些旋转着的声音,含糊不清地搅和在一起,”他告诉我“她说她马上就回应了。她趴在水槽上面开始打招呼。‘你究竟是谁?’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然后所有的声音都开始回答——嘟味着、嚎叫着、尖叫着,中间一直夹杂着笑声。她说他们所说的就是那个疯子和耶稣讲过的话:“我们的名字是军团。‘两年多的时间她都不愿靠近那个水槽。我天天累得半死还不得不回家洗那些该死的盘子。“

那位老人拿了一罐百事可乐喝了起来,从嘴角流下来的汽水和眼角流出的泪水在他的脸上汇成一条条小溪。可怜的老人,70多岁还得忍受工作的折磨。

“可能你会想我已经发疯了,”他说道“但是如果你把那个玩艺儿关掉的话,我还会告诉你一些其他的事。”

我关掉了我的录音机,朝他微笑着说:“我考虑到过去几年中我所听过的某些东西,你得花大力气来证明你的确是个疯子。”

他也笑了,但是那笑容当中没有任何幽默。“一天晚上当我像平时一样洗盘子的时候——那是在1958年的秋天,事情已经发生之后。

我的妻子在楼上睡着了。贝蒂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惟一的孩子,自从她遇害之后,我的妻子花很多时间睡觉。当时我拔出了皮塞子,水槽里的水一下涌了下去。你听过真正的肥皂水流入下水道中发出的声音吗?就像某种吸水的声音。它发出的声音很响,但是我没有注意;只是当那个声音开始消失的时候,我听到我女儿在下面。我听到我的女儿贝蒂在下水道的某个地方。她正在笑。就在黑暗中的某个地方,笑。如果再仔细听,好像她还在尖叫。或者二者都有。就在下水道的管子里面尖叫、大笑。那是我第一次听过那样的东西。也许我只是想象。但是我认为不是那样。“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从肮脏的玻璃窗射进来的光线落在他的脸上,使他看起来就像是圣经中的长寿者玛士撒拉。我记得那一刻我感觉有多么冷。冷极了。

“你想我是在骗你吗?”老人问我。1957年的时候,他只有45岁。就在那年的圣诞节后,他的女儿贝蒂。理普瑟僵死在杰克逊大街上,全身都被撒裂了。

“不,”我回答说“我不认为你在骗我,理普瑟先生。”

“你说的是真话,”他有一点惊讶“我能从你的脸上看出来。”

就当他想再说点什么的时候,有一辆车开过来加油。他出去了。

但是等他回来的时候,他冷漠地看着我,就像是看着街头的一个陌生人。我说了声再见,起身离开了。

历史学家布丁格尔和伊维斯在其他方面也有共同的观点:德里镇发生的事件真的不正常;德里的事情从来就没有正常过。

我最后一次看见文伯特。卡森是在他临死前的一个月。他的喉癌更严重了。他只能尽力嘶哑着低声说几句。“还想写德里历史吗,汉伦?”

“还有那个想法。”我说,但是当然我从本计划去写这个小镇的历史,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20年,”他的声音很低“没有人会读。没有人想读。算了吧,汉伦。”

他停了停,又加了一句:“布丁格尔自杀了,这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但是德里新闻说那只是一次意外跌落事故,而根本没提到他在自家厕所里的凳子上跌落的,脖子上还挂了根绳子。

“我知道那个‘周期’吗?”

我看着他,惊呆了。

“哦,是的,”卡森小声说道“我知道。每隔26年或者27年。

布丁格尔也知道。许多老年人都知道,即使给他们喝酒他们也不愿意说。算了吧。汉伦。“

他伸出一只手来——瘦得像鸡爪子一样。他抓住我的手腕,我能感觉到癌症正在吞噬他的躯体——时间已经所剩无几。

“麦克,陷进去没意义。德里的事情会伤人的。算了吧。算了吧。”

“我不能。”

“那么小心。”他说。突然间,那位垂死老人的眼睛瞪大了——就像一个恐惧异常的孩子。“小心!”

德里。

我的家乡。根据爱尔兰的一个同名村庄而命名。

德里镇。

我出生在这里;从小学到中学也都在这里;虽然上大学离开一段时间,但是毕业后我仍然回到这里,在图书馆当管理员。我是一个小镇的人,像千千万万个人一样,过着小镇的生活。

但是——但是:1879年一群伐木工人惨死在肯塔斯基河上游——也就是现在孩子们所说的班伦地区。他们总共9个人,就在他们的冬季宿营地惨遭杀害,尸体被四分五裂。

但是:1851年约翰。马克逊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全家。坐在用亲人尸体围成的圆圈里,马克逊吞噬了一个白色的蘑菇。

小镇警官在他的报告中写到,一开始他以为马克逊的尸体在朝他咧着嘴笑,后来他才发现那笑原来是满满一嘴的白色毒蘑菇。马克逊在临死前还忍受着剧痛和痉挛吞咽那可怕的蘑菇。

但是:1906年复活节,凯辰特纳铁制品厂的老板决定为“德里所有的好儿童”举行“寻找复活节彩蛋”活动。活动地点就在铁制品厂内,也就是现在的德里商业街的位置。

孩子们兴奋地笑着、叫嚷着,寻找着500只巧克力复活节彩蛋。

大人们也来观看这场盛会,准备在4点钟给他们发奖。

但是就在3点过一刻的时候,铁制品厂突然爆炸了。最后的死亡人数是102人,其中88个是孩子。此后就在星期三,正当全镇的居民还沉浸在哀伤之中的时候,一位妇女在她家后院的苹果树下发现了她儿子的头。他的头发上全是血,嘴里还咬着一块巧克力。那是最后的一位知名的死者。还有8个孩子和一个大人不知去向。那是德里历史上最惨痛的悲剧,甚至比1930年发生的“黑点”酒吧的大火还要惨重。

事故原因一直未能查明。铁制品厂最后被完全关闭了。

但是:德里发生凶杀案的发案率是新英格兰地区其他同等规模小镇的6倍。我曾经把这个数字给一个电脑黑客看过,他用电脑画了一张图表,上面是德里和其他6个同等规模小镇的比较。在那个柱状图上,德里显得异常突出。看完那张图,他的惟一评论是:“这里的人们都很暴躁,都很邪恶。”我没有回答。

如果我回答的话,我一定会告诉他,在德里镇只是某个东西既邪恶又暴躁。

在德里镇,儿童的莫名失踪案每年有40到60起,大多数都是十来岁的孩子。他们都被认为是离家出走。我想其中一些甚至极有可能。

就在那段卡森所讲的“周期”之内,失踪率陡然上升。例如在1930年——“黑点”酒吧发生大火的那年——有多达170个孩子失踪——那只是向警方报告记录在案的数字。“没什么惊讶的,”现任警长里德马赫告诉我“那是大萧条时期。可能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厌倦了喝土豆汤或者在家挨饿,于是骑上小木棍出去寻找好地方了。”

1958年在德里又有127个孩子失踪,年龄从3岁一直到19岁。

“1958年又是大萧条吗?”我又问警长。“不是。”他说“但是人们总是要到处走动的,汉伦。小孩子走路多了脚上就容易起泡,起了泡就不能按时回家,不能按时回家就得挨打,怕挨打他们就逃走了。”

我给他看了一张登载在1958年4月德里新闻上查德。洛威的照片。“你认为这个孩子也是怕挨打而逃走的吗?里德马赫警长?他失踪的时候只有3岁半。”

里德马赫瞪了我一眼,然后说和我谈话很愉快但是他很忙。我离去了。

一个妖怪惊食的地方。妖怪出没。

如果还有任何事情发生——只要发生——我就会打电话。我不得不这么做。同时我不得不假设,失眠,回忆过去——该死的记忆。我还不得不记笔记,向隅而泣。图书馆已经闭馆了。我就坐在悄无一人的大厅里,听着黑暗中传来的微弱的声音,看着昏黄的灯光投下的黑影,我的双手哆咦得厉害。我确信他们没有改变。

我坐到了电话旁边。

我把手指放了上去伸进了拨号盘的小洞里就是那些小洞能使我们所有的人保持联络,我的老伙伴们。

我们深深地陷在一起。

我们一起进入黑暗当中。

第二次进入,我们能从黑暗中出来吗?

我不这样认为。

但是上帝,我不得不给他们打电话。

上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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