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节(1 / 2)
原本姜星火在诏狱里当咸鱼,混吃等死躺平,只是因为前七世的经历,让他觉得自己无法改变历史。
而如今自己已经改变了历史,所以原本准备赶紧死掉直接回家的姜星火,此时认真地驻足,开始抱着某种“试试看”的心态,先从讲课开始,参与到历史进程之中,看看能不能真的给历史造成更大的改变。
第一次尝试,便是通过讲解海权论与陆权论,以及庙堂、经济、军事之间的联系,来影响大明帝国的迁都。
当然了,对于迁都这件事,姜星火能做到的扰动与影响,也仅此而已。
姜星火并不指望自己一席话、一节课,就能通过朱高煦之口让大明帝国的高层改变迁都北京的主意,但这不妨碍自己试一试。
愿意听我就讲,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就去做,而不管对方是否会听、会做,姜星火出狱后,都打算传播思维的种子。
毕竟这颗种子,只要世界上还要压迫,就迟早会生根发芽。
收回思绪,姜星火继续说道:“当然了,其实还有一种办法,能改变庙堂中心与经济中心这种别扭的关系但是,这恐怕与传统陆权国家,嗯,最典型的也就是商君书的要求,不太符合。”
朱高煦精神一振,连忙说道:“姜先生快快讲来!”
吃煤的铁马
新歪脖子树下。
姜星火开口道:“讲答案之前,我们不妨先思考一下,大明如果只立一个都城,如果是北京,利弊何在?讲清楚这些,你才能明白问题的实质,迁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这一点的答案是如此地明确,朱高煦都可以毫不犹疑地答道。
“立北京为都城,自然是因为要从庙堂考虑,收拢北地人心。”
姜星火颔首示意他继续说,朱高煦这些日子也学了姜星火几分条理清晰的本领,虽然磕磕绊绊,但也算有条理地讲了下去。
“如果看北京所在的燕云之地,那从五代十国的后晋儿皇帝石敬瑭割让燕云十六州算起,燕云之地已经脱离汉人王朝统治整整五百余年了。”
“往南看河东(山西)河北的两河之地,从靖康之耻算起,沦落到胡人之手,也有足足三百余年矣。”
“一直到了大明开国,徐达大将军北伐中原,方才驱逐鞑虏,收复了北方汉地,如今也不过是三十余年。”
“三十余年,跟三百余年、五百余年相比,实在是太少!”
“如果不立北京为都城,恐怕北地人心就难以收拾了。”
听闻此言,郑和也接连点头。
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其实最直观的一个东西,就是看看朱棣麾下燕军的兵源构成就知道了。
主动前来助战的亲燕蒙古部落、被征召的内附蒙古部落、早已进入燕军体系的蒙古鞑官、朵颜三卫蒙古人的影子在燕军中随处可见,即便是北地汉儿健卒,其中也不乏早已胡化严重的存在,亦或是胡汉混血。
这些人老家都在北方,很难长期让他们待在南方驻扎。
这里面便是说,大明在开国初年,事实上是分裂为两个国家的。
洪武时期的“南北榜”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南方和北方在文化、生活习惯、经济、庙堂等等全方位的维度上,都处于事实上的分裂状态。
朱元璋已经通过移民、分封八大塞王等举措,尽力地去弥合这种南北矛盾,但事实上南北矛盾依旧尖锐。
而靖难之役这次大明帝国的内战,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作代表北方的河北幽云势力与代表南方的江南势力的一次较量,一次矛盾的总爆发,而朱棣的基本盘恰恰就是北地的军头、地主、豪强。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
朱高煦补充道:“如果不迁都北京,就无法在北地囤积大量兵马。”
这话朱高煦说的隐晦,事实上的意思就是,朱棣不可能放心把主力军队放到北边,脱离他的掌控,自己在南京坐镇。
军队,就是朱棣的命根子。
朱高煦既然知道了自己被窃听的事情,有些话就不敢说的太直白。
而郑和早就知道皇帝等人此时恐怕就在隔壁密室听着,更是根本不敢乱说话。
“而此时北地已经被打烂了,原有的兵马又大量南调,肯定是需要防御北元残部的,如果不迁都北京,那么按照北元残部贼心不死的态度,很快就会频繁骚扰边境,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了太久,那恐怕”
朱高煦不敢说,姜星火却是敢说的。
“恐怕燕云之地再次倒向胡人?”
“便是如此。”朱高煦讪讪道。
这里面有个很直白的缘由,那便是燕云骁勇善战的汉儿们,其实加入游牧民族比加入农耕民族日子过得要好。
为什么?
燕云汉儿胡化严重,个个好勇斗狠、不事生产,跟河北的农家子还不一样,燕云汉儿跟着游牧民族收岁币、打草谷,不香吗?
反正燕云之地的人家,把男丁送上战场打仗,都是期待多挣些战利品和赏赐回来的,民风剽悍程度,与江南文风浓厚之地不可同日而语。
“也就是说,迁都北京,在收拢北地人心、防御北元残部、巩固政权方面,都是有益处的,对不对?”姜星火总结道。
朱高煦与郑和接连颔首。
“那迁都北京的缺点呢?”姜星火又问道。
这一点,郑和倒是敢说了。
“依我拙见,我便是北方人。”郑和接话说道:“北方缺粮缺人,需要大量、长时间地向北方移民,才能充实北方人口同时北方粮食产量与南方相比低了不止一筹,哪怕移民后开垦荒地,产出的粮食也不足以供养军队和官员,必须要持续从南方运粮,这就会导致南北矛盾愈加尖锐。”
“同时也会让缺乏皇权管束的南方士绅尾大不掉。”朱高煦补充道。
关于迁都北京的利弊,两人分析的基本是全面的,姜星火复又问道:“那南京呢?”